有一些妹妹问我:「孟玲律师,我曾经被性侵,这很久了,我需要跟我的伴侣或配偶说吗?」
有一些妹妹问我:「孟玲律师,我曾经被性侵,这很久了,我需要跟我的伴侣或配偶说吗?」
面对这问题,我无法给与到底要不要告知的建议。塬因:
一、跟伴侣说这样秘密
1.照理说跟配偶或伴侣间应该不要有秘密才对,但这前题要看伴侣或配偶的心智成熟以及你们关係稳固状况而定。
2.但我常发现当配偶或伴侣知道,反而心理有疙瘩,或者不断检讨「你那时为什么不...」「是不是因为你...才会让人...」反而造成你的二度伤害。
3.也曾处理过,当大家关係生变,对方反而拿你生命最痛的梦靥,来讥讽和谩骂「你就是那么烂。」
二、不跟伴侣说秘密
1.照理说,伴侣和配偶间应该没有秘密(因为秘密会成为关係裡隐形的墙)
2.很多人把这段不想回顾的梦靥藏起来,反而让自己身心创伤,也影响亲密关係,甚至当我们有了孩子,也会有莫名恐惧产生。
当事人会问我该怎么做?难道就要把这一切埋在心裡,然后发酸发臭毒害身心吗?
我提供有些当事人的各样做法(但各有风险)
1.鼓起勇气跟亲友闺蜜或伴侣说(风险如上述分析),这是最多人使用的方式,但要讲到什么地步,自己心裡需要有权衡。
2.利于文字纪录或录音发洩或提起诉讼,用诉讼当作自我疗癒的歷程(但诉讼负责举证困难度在前几天文章有写)
3.找专业社工心理师和精神科医生(我认为一定要对外跟专业人士寻求帮助),依照我当事人经验,可能需要好几年时间,但这歷程是很必要的。
4.寻找宗教信仰或身心灵寄託,有时候在理智裡找不到答案,许多当事人利于宗教信仰,给自己一个可以接受往下走的答案和力量。
5.完全把这个埋在生命角落,然后用超级忙碌工作让自己「很好」,这个我不建议,因为虽然忙碌时你不会想,但我当事人时常在夜晚时就无法安眠。
面对「性冒犯」的事件,不是「你整个人看起来好好的,没事没事」;也不是「不要想太多」「时间久了就过了」。
这类型案件最可恶的就是,你的变态一时爽,却让受害人一生在痛苦梦靥中。
亲爱的,不要躲在角落,跟专业心理师和社工求援,他们很愿意陪你走这一段復塬之路。
华得联合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自民国八十叁年起作为执业律师迄今。曾任臺北市中正区、大安区、北投区、万华区之法律服务律师;励馨基金会、现代妇女基金会、新女性联合会、新北市家暴中心之律师;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之扶助律师及审查委员;教育部性平委员、臺北市教育局性平委员、小联会性平总召;臺北律师公会第二十七届理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