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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shutterstock)

不少人问我:「律师,我们究竟要直接离婚还是先分居?」就这问题,我通常会说,要看你们关係的「病情」严重程度与否而论…

一、 如果双方已经刀光剑影,并且什么都无法有共识,唯一有共识的就是「离婚」,那就好好把离婚谈清楚。

 

不要又想离婚,但觉得「这样离就太便宜对方了」这样的不甘愿,可能衍生出很多的案件,花了好几年在法庭,这样值不值得,我无法表示意见,因为每个人要的都不一样。

 

二、 再者,如果双方有共识要离婚,只是为了孩子或其他因素,想要和缓方式渐入离婚状况,或许「分居」的确是一条路。

 

但在这段期间,如果大家仍旧无法「尽释前嫌」,改变过去对待的方式,依旧不断攻击谩骂,甚至蒐证录影样样来,这样的分居或者只是战火的延续,最后一堆人都牵扯进来,更多伤及无辜。

 

叁、 另外,如果一方不想离婚、一方想离婚,并且不想住在一起,所以就有提出「分居」的想法,基本上,这样的「分居」只是为了离婚做预备。

 

在这样的情形下,不想离婚的一方,就要有心理準备,对方只是提早拿到可以离开你的合理理由(因为是双方协议的),甚至用这样的时间分开,去逼不想离婚的人接受之后「离婚」的结果,因此不想离婚的一方,期待这分居能对婚姻有所帮助,其实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四、我认为「分居」在彼此还有爱,却找不到出路时,可能会是一种选项,但需要有配套措施:

 

(一)如果彼此已经到达水火不容,建议暂时「分居」,但分居期间是要做功课的。

 

(二)分居期间,要寻求外界帮助,例如:心理或婚姻谘商师、精神科医生、宗教信仰力量,切记:这不是要来「帮助对方」,而是要来「帮助自己」。(因为常常有一方说,对方应该去看医生,而不是我应该去看医生)

 

(叁)要有意愿「自我改变」,改变模式(包含:表达事情的模式,解读对方话语的模式,面对纷争的模式…),不是说「对方改我才要改」,而是「我先改」。

 

(四)允许对方有改变的等待期间,然后要勒住舌头,不要动不动就说:「你看,狗买不了吃屎」「他就是死德行」,这些话对关係只有负分,不会加分。

 

我发现最后能成功的夫妻,是愿意咬牙改变的,而这个改变,有时候不是自己愿意就可以,因为「面对他的状况,我真的爱不下去了」,除非自己先被爱充满;但要被充满,就需要先面对自己的情爱槽可能破损,需要被修补的真实景况。而这个恐怕不是任何演讲或书籍或工作坊等能完全修补(常常上完课3天能量满满,过后7天打入塬型)。

 

需要回到创造关係的主面前,让祂来帮忙检视你在生命哪个部分受伤过,好好修补,这时爱来了,就满足了,当爱够了,心就舒坦了,一切都慢慢归于健康,有好的表达,精準的领受,正确的解读,友善的回应,这样的关係就回到起初的美好。

 

亲爱的,你想放弃,是因为已经不爱了,还是仍旧有爱,只是不知道该怎样爱?

 

如果仍旧有爱,不要放弃,让危机成为生命的转机。来到创造你和处造关係的主面前,让祂重新修补,医治,恢復,并且重新注入爱之酒,因为那会是一罈上好的酒,浓郁香醇回甘,这就是幸福!

 

 

(文章授权/吴孟玲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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