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书2:20记着一句话:「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捨己。」耶稣基督在两千多年前的受难,对今日的我们有什么意义?又为什么圣经裡有这样一段话?与基督同钉十架,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Crosswalk专栏作家乔尔.莱恩(Joel Ryan)分享,保罗在这裡写下这段话,许多基督徒都熟知也能够背诵,但基督徒要了解的箇中意涵是什么?从保罗的书信中,我们看到他有条有理的阐述了何谓福音,并驳斥了不少假教师的教导,唿喊着信徒要跟从上帝的真理。
不幸的是,许多自认跟随神的人最终还是走偏了道路,因此基督徒一定要拒绝与真理不符合的教导。保罗非常关心加拉太教会的基督徒,不让他们继续生活在错误的神学教导裡。当时有一种错误的神学观,认为人之所以能够得救是靠着自己的好行为,而非耶稣基督的恩典,为此保罗才一再提醒人们回到信仰的核心:主基督的救恩。
「与基督同钉十架」这句话的背景是什么?
保罗写信给许多教会,其中有一些是他亲手建立起来的,另外有一些是他未曾到过、希望未来有机会造访的。他的每封书信主题皆不同,某些情况下,他的书信能缓解教会内部的党派纷争,又有一些时候要面对严重的教义错误,把远离真裡的信徒拉回来。
加拉太书第二章的叙述背景是这样的,当时有一群为人所知的犹太派信徒(Judaizers),他们会把自己的犹太传统强加在外邦基督徒身上。举例像接受割礼、遵守律法…等等。比较严重的是,他们认为这些行为与领受救恩是相关的,不接受单凭信仰领受的救恩,认为人的行为和遵行律法更加的重要。
为此,保罗严厉地指出这种观点扭曲了真理和福音的本质。儘管上帝在旧约赐给犹太人的律法,可以让人看见自己的罪和其严重性,但人们不能因着「守律法」来让自己脱离罪甚至是「称义」。唯有跟随基督,透过祂在十架上的死裡復活,才有可能做到这件事。
其实,保罗在罗马书也有提到类似的事情。罗马书3:22-26记着:「就是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神设立耶稣做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保罗在罗马书3:25-26非常严厉的指责加拉太信徒的错误,应该要把目光放在耶稣基督的救恩上,而不是专注在自己做到了什么。
每一个人都犯了罪,因着上帝的恩典,就「白白的称义」。回到保罗写给加拉太教会的信说:「既知道人称义不是因行律法,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连我们也信了基督耶稣,使我们因信基督称义,不因行律法称义;因为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6)
「与基督同钉十架」会发生在什么时候?
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神活着。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着。并且我如今在肉身活着,是因信神的儿子而活,他是爱我,为我捨己。我不废掉神的恩,义若是藉着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加拉太书2:20-21
保罗阐明了这件事情,我们都是得蒙神恩的人,是白白得着恩典而非因着我们的行为──这件事情非常重要。那么与基督同钉十架,这会发生在什么时候呢?
哥林多后书5:21说:「神使那无罪的替我们成为罪,好叫我们在他裡面成为神的义。」我们没办法把自己从罪恶中拯救出来,但耶稣一次为我们死,我们就战胜了罪恶和死亡。
透过十架成就的救恩,我们的罪和我们曾经陷在罪中的生活,瞬间转换了──我们曾经是死在罪中的人,就在耶稣钉上十架、救恩成就的时候,也被一同钉上十架。而我们的生命,也跟着耶稣基督一同復活。
当然,我们并不是在肉身上「真的」与耶稣一起被钉上十架,但我们确实曾是无药可救、死在罪中的人。耶稣基督破碎的身体承担了罪孽,而我们──「被罪支配的人」就是圣经所说的、那同钉十架的肉体。
与基督同钉十架,这是发生在一瞬间的事情。哪些事情会开始改变?答案是「所有的一切」。
哥林多后书5:17告诉我们:「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旧事已过,都变成新的了。」当你接受耶稣基督的救恩,明白这一切不是因为自己的行为,乃是单单凭藉着耶稣基督的恩典,那么你就已与基督同钉十架!转瞬间的改变就已经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