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不好是一种罪吗?3点实用建议

有些基督徒认为,在各个领域都要达到「卓越」的标準、为神而做。但这是否等于,若表现不佳就是犯罪?约翰.派柏(John Piper)牧师从保罗的教导中,整理出3个给基督徒的建议—判断卓越的标準不是「二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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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渴慕神》网站,有读者迪伦(Dylan)来信。他分享,约30年前,教会基督徒针对敬拜事工,有不同看法。有些人引用撒母耳记下24:24,「…我不肯用白得之物作燔祭献给耶和华─我的神…」,强调要付出努力与练习,把演奏技巧磨练至几近完美,并将卓越的演出献给神。

     

    迪伦与另一些人则认为,不仅是追求演奏技巧的卓越,还要拥有宽恕等品格,包含对于演奏不够完美的基督徒,展现出耐心与宽容的态度。他不确定,到底哪个才符合真理?

     

    歌罗西书3:22-24,保罗劝告基督徒要为神工作。「这是否等于,若工作中未达到卓越,就是犯罪?」此外,要如何将神的命令,应用在生活中?是否要为工作鞠躬尽瘁?

     

    约翰.派柏牧师提出他的观点,以及圣经教导的3个实用建议...

     

    是否让人更靠近神?

    有比追求卓越更重要的事情!以上述读者经歷为例,相较于音乐技巧、技术、设备、环境等,更重要的是,这个服事能否让人更认识、遇见、爱、信靠、享受、服事「神」。因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达成此目的。

     

    有两种情况会让人「分心」:第一种是粗製滥造的服事,会让人不断分心;反之,过度华丽的技巧,也会阻碍人在灵裡与神相遇。他在準备讲道时,亦会如此思考,若讲道不够清楚、简洁、有错误,人们将会无法理解神的话;但若词藻华美,以至于让人转移焦点,未定睛于神,也是另一种失败。

     

    因此判断卓越的标準,并非是技术的好坏,而是「能否领人更靠近神」。

     

    对于卓越的3项教导,保罗在歌罗西书3:22-24教导,「你们做僕人的,要凡事听从你们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侍奉,像是讨人喜欢的,总要存心诚实敬畏主。无论做什么,都要从心裡做,像是给主做的,不是给人做的。因你们知道,从主那裡必得着基业为赏赐,你们所侍奉的乃是主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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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避免当伪君子

    经文提到,不要只在「眼前」侍奉。意思是,不要仅在表面讨好人,但内心根本不关心对方,也不在乎工作品质。换言之,若试图想给老闆、师长、配偶、朋友留下好的印象,但暗地裡偷工减料、阳奉阴违。这种心态,将严重影响工作,也非神所喜悦。

     

    不要做伪君子!打从心底顺服,踏实地完成主管的要求,尽心竭力达成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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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耶稣工作

    无论做什么、为谁工作,都要深知,耶稣才是我们真正服事,并要交帐的对象。因此要思考若耶稣是我的主管,我们会如何完成工作,并用何种心态面对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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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奖励来自神

    许多人汲汲营营追求属世成功,期待用卓越表现换取利益。但基督徒要期盼的奖励,并非为世上财富,而是属天的奖赏。因此,要把目光定睛于神。

     

    比卓越更重要的事

    工作表现不佳的人,是否为犯罪?约翰.派柏认为,无法用简单的二分法判定。 他强调,若一个人尽力而为,就算做出来的结果不够完美,都不是犯罪。

     

    且卓越,还考虑到许多层面,并非仅有单一要素。例如,睡眠品质、健康状况、家庭关係、精神精力和其他事项,都可以成卓越的一环。若上述提到的事情,我们都已尽力去做,就可把剩下的部分,都交託给耶稣—祂曾为我们捨命,以至于我们能领受从神而来,白白的恩典与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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