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曾好奇过:为何有些人一祷告神就应允,而有些人无论如何祷告却没有得着答应?
二十世纪中国教会最具影响力的领袖倪柝声分析,基督徒在地上有一个基本权利,就是「祷告能得着答应」。
身为基督徒,你可知道,一得着重生,神就给你一个基本的权利,就是「你能够求神,神能听你」。圣经提到,神儿女奉主名求的时候,神就答应;叫我们的喜乐可以满足。也就是说,若常常祷告,我们在地上就可作一个「喜乐的基督徒」。
然而,有些基督徒的祷告有下列情况——
你常常祷告,神却没有常常听。
你祷告多年,难得有一次、两次,神听你的祷告。
你作了多年基督徒,神一次都没有听过你的祷告。
实际上,每个基督徒都当「常常有蒙神垂听祷告」的经歷,都应做到「使神能听你的祷告」这一地步,这是最基本的经歷。
祷告不只是为着「灵修」,更是为着「蒙神答应」。
每个信主的人都该自问:「我学了祷告没有?」
倪柝声从圣经中分析出,让祷告得着答应,有「要求」、「不可妄求」、「要对付罪」、「要信」、「要一直的求」这五个基本条件。
条件1真实的求
所有祷告,都应当在神面前「真实的求」。
耶稣说:「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
若你只是在那裡「叩墙」,主不会给你开墙;若你真是在那裡「叩门」,主就真的给你开门。你说要进去,主就给你进去。
初信者要学习一个功课,就是要祷告,且要祷告有一个「专一的目标」。祷告时,需要「正确的对焦」。
神要知道「你究竟要什么、求什么」,才能「给你什么」。所以,「求」的意思就是「专一的要」,也就是「寻找」与「叩门」之意。
实际上,许多人祷告的「行为」是有的,但是「并无所求」。如同圣经中所提到:「你们得不着,是因为你们不求。」
条件2不可妄求
雅各书中提到,你们求也得不着,是因为你们妄求。不过,许多时候,神所给人的是「超过我们所求所想」。
「妄求」就是出乎「你的度量」、「你的需要」、「你的真实缺乏」之外的求。你有需要,你能求神。但越过所需要的求,就是妄求。
其实,基督徒的祷告,只能因着「有需要」而向神求,不能「毫无理由」、「出乎範围之外」地随便祈求。也不可凭着「自身情慾、肉体」而随便妄求「所不需要的事物」。不然的话,也是白白祷告。
条件3要对付罪
诗篇66篇中提到,我若心裡注重罪孽,主必不听。
有些状况是,有的人求是求了,也无妄求,可是神仍然没有听祷告。这往往是因为,他与神之间有「罪的拦阻」。
一个人若有明显的、自己知道的罪在「心」裡注重,在「心」裡捨不得,在「心」裡留下,当有这类的拦阻在心中时,主必不听祷告。
「心裡注重罪孽」,意指,有一个罪是你心裡捨不得的;有一个罪是你自己知道的,你心裡却继续保留牠。
这个罪不只是行为上、外表上有这一软弱,且是在心裡注重。这罪不只在「行为上」放不掉,且在「心裡」放不掉。这样的人祷告,主必不听。
条件4要信
主耶稣说:「凡你们祷告祈求的,无论是甚么,只要信是得着的,就必得着。」
祷告需在积极方面应当「信」,少了此一条件,祷告则无用。祷告的时候,要「信」。
什么叫作「信」?就是「你信,你所求的『是』得着的,就必得着」。而不是相信「必定」得着,乃是相信「是」得着。
信,是你觉得神「已经听了」你的祷告,不是神「将要听」你的祷告。
就像,你说「感谢神!神听了我的祷告。感谢神!这一件事情好了」,这就叫作「信心」。
基督徒常有一个错误,就是把「信」这字,从「是得着」上拿下来,去挂在「必得着」上。
条件5不可停止
耶稣曾设一个比喻,是要人常常祷告,不可灰心。
祷告一大重点是,祷告要继续、持续、不可停止。有的祷告要一直祷告,祷告到一个地步,好像使主觉得麻烦了、非听我们不可。这又是一种信心。
基督徒需要相信,在神面前一直祷告,祷告到有一天,神非做不可。即,「神是否应许」你不用管,你乃要祷告到「神非做不可」。
请记得,许多祷告你自己都忘记了,那还盼望神听吗?
若你是无心的祷告,又怎能盼望神有心的听你呢?
若你自己都已忘记了你的祷告,怎能要神记得来答应?
所以说穿了,其实,你根本「没有要」!
实际上,必须你「真要」,才会一直的祷告,否则,你不会继续祷告。必须是一种迫切的环境中,在那样需要的情形下,受那样的感动,你才会一直祷告。就是这样的求,求到神没有办法不听你,求到一个地步:神必定要听你。
祷告有两边,就是「祷告者」与「被祷告者」。许多时候,要「被祷告」的那一边有所改变,就必须「祷告」的这一边先有改变。
若「被祷告者」的情形老不改变,那么「祷告者」这边就得在神面前寻求说:
「主啊!我需要有什么改变?我有什么罪还没有对付?我有什么喜好的应该放下?我是不是真的学习信?或者,我有什么别的应该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