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16日上午8时多,护家盟300位民众在立法院大门口,抗议尤美女罔顾去年「1130游行」30万民众反对的声音,仍于立法院召开「同性婚姻与同志收养」公听会。

16日上午8时多,护家盟300位民众在立法院大门口,抗议尤美女罔顾去年「1130游行」30万民众反对的声音,仍于立法院召开「同性婚姻与同志收养」公听会。 (照片提供/护家盟)

「假婚姻平权、真毁家废婚!」「同志收养、孩子遭殃!」昨(16)日上午8时多,立法院召开「同性婚姻及收养公听会」前,「台湾守护家庭大联盟」300位民众,为捍卫「一夫一妻、一婚一家」的婚姻美好价值,聚集在立法院门口抗议尤美女,利用召委职权召开公听会,即便遭路过骑士呛声「烧毁」,众人仍坚定宣告:「同性婚姻不是人权」、「同性恋领养是剥夺孩子权益」!

现场民众高举:「婚姻定义  全民公投」、「背离民意尤美女  毁家废婚假人权」、「同性婚姻不是人权」、「同性恋领养  剥夺孩子权益」、「停止剥夺孩子拥有父母的权利」、「爸爸妈妈恰恰好  双亲12我不要」、「守住家庭好立委  护家人民支持您」...等。

现场民众高举:「婚姻定义 全民公投」、「背离民意尤美女 毁家废婚假人权」、「同性婚姻不是人权」、「同性恋领养 剥夺孩子权益」、「停止剥夺孩子拥有父母的权利」、「爸爸妈妈恰恰好 双亲12我不要」、「守住家庭好立委 护家人民支持您」...等。 (摄影/记者蔡宜倩)

「为何善良的老百姓,要在上班时间请假走上街头?为的是不再沉默、表达声音!」主持人闵代玺与护家盟秘书长张守一,不断向主流媒体疾唿,去年「1130游行」有30万民众上街头「反修民法972」的多元成家草案,但尤美女罔顾多数民众声音,仍执意以「用平等的心把每一个人拥入宪法的怀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养议题」为题,召开公听会,显见其偏颇立场及态度。

除了护家盟到场抗议外,家长代表黄妈妈在现场诵读「小老百姓给尤美女的一封信」,并严正指出,去年底尤美女所提的人工生殖法修正案,是假「人工生殖手术扩及给婚姻(夫妻)以外的人士利用」之名,行「成年人纵慾」之实,将「下一代的生命价值」商品化,剥夺孩子出生拥有一父一母的家庭权利。

「大学生思想被霸凌!」学生代表「捍卫家庭学生联盟」的林同学,也特别到场声援,表示脸书上可以支持同性婚姻却不被贴上「同性霸权」标籤,但在班上支持「一夫一妻」时,反遭排挤,盼立委重视学生诉求。现场也有文宣提出:「请尤美女不要再给同志族群贴上弱势者的标籤好吗?」

公听会持续6小时 上、下午两轮发言

尤美女为立法院第8届第6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以「用平等的心把每一个人拥入宪法的怀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养议题」为题,召开公听会。

尤美女为立法院第8届第6会期「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召委,以「用平等的心把每一个人拥入宪法的怀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养议题」为题,召开公听会。 (摄影/记者蔡宜倩)

16日尤美女在「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主持歷时6小时的「同性婚姻及同志收养议题」公听会,讨论去年底已一读付委的「婚姻平权草案」(民法972条修正案),邀集正反方10多位代表各自表述,政府相关部会也派人参与,每位出席者有10分鐘发言时间;立法院网站上同时提供线上IVOD现场转播。

反方出席代表有:台湾性别教育发展协会秘书郭大卫、教育部性别平等委员会委员及中正大学财经法律系教授曾品杰、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顾问黄国鐘、安提阿法律事务所律师孙立虹、台湾守护家庭大联盟秘书长张守一以及育达科技大学财经法律系副教授韩毓杰等人。

赞成方代表全为女性,有台湾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昭如、台北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官晓薇、妇女新知基金会董事及同志收养诉讼律师李晏榕、台湾伴侣权益推动执行长及同性婚姻诉讼律师许秀雯、台湾同志谘询热线协会文宣部主任及同性婚姻诉讼当事人吕欣洁等人。

法务部:保障同婚权益=少数霸凌多数  同志收养影响子女发展

法务部认为,若同性纳入普通婚姻制度,将「衝击现有婚姻制度」;也认为「收养」并非单纯为同志的保障权益。

法务部认为,若同性纳入普通婚姻制度,将「衝击现有婚姻制度」;也认为「收养」并非单纯为同志的保障权益。 (摄影/记者蔡宜倩)

特别的是,去年举办「同性伴侣法制化意见交流座谈会」的法务部,塬採中立立场,这次打破沉默。次长陈明堂指出,婚姻受宪法保障,有一夫一妻和禁止重婚等保障,且法律须兼顾社会发展与民情。而性伴侣、家庭身份虽未载入《民法》,但也没有「歧视、限制或禁止规範」,不能说是「违宪」。

法务部书面内容指出,若为保障同性恋者的婚姻权益,无视于「有男有女」、「有夫有妻」的社会「多数常态」,这是以「少数霸凌多数」的立法思维。即使女女同性婚姻间,一方怀孕生子,所生子女与另一方不具「真实」血缘关係,无法推定为「婚生子女」,有违反「婚姻忠贞」之义务及「血统真实」主义,与民法婚姻的既有体制不合。若同性婚姻纳入普通婚姻制度,将「衝击现有婚姻制度」。

「同志收养」是否会影响子女健康成长?法务部认为,健全的父母亲角色与家庭功能相当重要,当未成年人还不清楚自己要什么时,就允许同志收养,「毋宁系将孩子置于价值衝突的环境下成长,恐不利于孩子发展」。针对同性所收养的子女,「如何让他们在同性父母身上学到异性间的良性互动」?「同志收养」涉及未成年子女权益,应从「符合子女最佳利益」的角度考量,「不宜单纯将之视为『同志权益保障』之事项」。

陈明堂发言完毕后,立即被尤美女要求法务部在年底前(两个月内)提出同志新法修正案,陈明堂才走回发言台允诺。

陈明堂发言完毕后,立即被尤美女要求法务部在年底前(两个月内)提出同志新法修正案,陈明堂才走回发言台允诺。 (摄影/记者蔡宜倩)

法务部同时点出,立委郑丽君所提「民法972」修正案立法技术「过于简化」,对法令衝击多且广,影响条文超过300条,恐窒碍难行,是否修法应慎重。陈明堂语毕后从台上走下来,尤美女即要求,法务部立法院本会期结束前(年底),提出同志新法修正案,陈明堂只得重回台上答应。

「后同」郭大卫忧:「同婚」非解决同性恋身心需求方案

曾为同性恋的郭大卫,改变回异性恋后,即将成为人父。他在公听会上播放父亲喊话的影片,「同性恋是有可能改变的!」

曾为同性恋的郭大卫,改变回异性恋后,即将成为人父。他在公听会上播放父亲喊话的影片,「同性恋是有可能改变的!」 (照片来源/立法院IVOD视讯系统)

自学生时代起,曾有10多年同性经验的郭大卫,如今即将为人父,早上出门前与妻子深情拥吻「kiss goodbye」,妻子支持他今天的出席与发言。他并感谢台湾的文化背景与国家教育,没有教导父母「当孩子是同志的时候,应该支持、鼓励他,说这是不能改变、天生的」。

郭大卫质疑,当修法让同性性行为变得合乎情、理、法、甚至道德时,学校下一代的教育,是否将「同性性行为」的「文化」敞开,并导入校园?若真如此,社会风气将影响甚鉅。他提出国外与美国学者King的研究,男同性恋和女同性恋的自杀意图、忧郁症,以及药物与酒精依赖,是异性恋者的2至4倍,显见同性性行为存在风险。

「同性婚姻合法化,不是解决同性恋者身心需求的有效方案!」若该法案继续推下去,如同不负责的国家机器,不能给出一个「婚姻浮木」,任凭他们继续下沉。在下午第二轮发言时,郭大卫播放父亲喊话的影片。郭父说,儿子不再是同性恋,证明只要以正确态度面对、找出塬因,「同性恋是有可能改变的!」同时唿吁政府勿立法促成同性婚姻,这样不但无法解决同性恋问题,反致社会对立与家庭问题。

婚姻制度应由台湾全民决定 盼勿更改婚姻定义

「以后我的孙子女,叫我『双亲之二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他不叫我『阿公』的时候,我想我会崩溃!」韩毓杰一语道破多数民众的心声。

「以后我的孙子女,叫我『双亲之二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他不叫我『阿公』的时候,我想我会崩溃!」韩毓杰一语道破多数民众的心声。 (摄影/记者蔡宜倩)

赞成方不断强调,同性婚姻为国际人权专家所认同。曾品杰表示,参酌国际人权专家的意见,必须在「符合本国国情以及人民正当性」的前提下。例如「联合国国际事务人权委员会」与「欧洲人权法院」,认定国家制定同性婚姻,是以一国考量社会文化民情为「立法裁量」。但就台湾现行社会民情,以「主权在民」的出发点,「台湾人民的婚姻家庭制度,应该由台湾人民公投决定!」

赞同方许秀雯认为,1930年制定《民法》婚姻与家庭部分的制法者,对同性恋、多元性别和同志结婚需求欠缺了解,该法立法裁量过程,无视同性恋存在。对此,韩毓杰回应,民法制订于宪法尚未制定的1930年,没有「违宪审查」之虞,且当时早有「断袖之癖」的成语存在,早知古代有同性恋,「我国的立法者也不至于这么无知。」

韩毓杰同时认为,若《民法》修正通过,更改父母、子女及家的定义,他不晓得该如何教养后代,「以后我的孙子女,叫我『双亲之二亲等直系血亲尊亲属』,他不叫我『阿公』的时候,我想我会崩溃!」一语道破多数民众的心声。

修正草案3添加物:「性别中立化」、「基本人权」以及「歧视」

孙立虹提醒,在大统、顶新黑心油事件接连爆发后,台湾民众已有觉醒智慧:「我们要吃食物,我不要吃食品。」而「民法972修正案」也有「叁个添加物」,即「性别中立化」、「基本人权」和「歧视」。

孙立虹认为,立委郑丽君和尤美女等6人(另有16位立委连署)提出的「婚姻平权草案」,含有「性别中立化」、「基本人权」以及「歧视」等3项错误的「添加物」。

孙立虹认为,立委郑丽君和尤美女等6人(另有16位立委连署)提出的「婚姻平权草案」,含有「性别中立化」、「基本人权」以及「歧视」等3项错误的「添加物」。 (照片来源/立法院IVOD视讯系统)

「性别中立化」是指,性别不需以「客观生理」为準,而以「主观心理」为準。她举例,有一群人看绿色为红色,但社会没有为了少数的色盲者人权,做出「色觉中立化」,建置不同的交通规则,改「绿」为「红」。

她也指出,「同性婚姻」的「人权」现阶段在「联合国」与「欧洲人权法院」皆不被承认,毫无理由以此当做前提,要求我国修法。最后,「歧视」关乎「相同事物相同处理,不同事物不同处理」的「平等塬则」,只是目前赞成方採取,「不管这些事情是否一样,反正我就是要相同处理就对了!你就是歧视我!」孙立虹盼望赞成方,别再骂反对同婚入法的人是歧视、不顾人权,因为「那些是错误的『添加物』!」

欲知更多当天详情,请上护家盟网站:taiwanfamily.com/

  • 关键字
分享
意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