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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经共有226节与酒有关的经文,提到酒精带来的坏处大过好处。(图/shutterstock)

灵恩新闻网(Charisma)资深基督徒作家伯特‧费瑞思(Bert Farias),针对「基督徒到底能不能喝酒」「圣经如何看基督徒喝酒」提出一些看法。圣经对于酒、性与食物有许多正面陈述,同样也对这叁样事提出不少忠告。

食物是必须的,贪食(Gluttony)却是罪;性是神赐给婚姻的礼物,淫乱和通姦却是罪;葡萄酒是令人愉悦的,醉酒却是罪。

 

费瑞思表示,叁者之中仅有食物是生命存活所必须,性和酒都不是。它们有如此两极的地位,圣经允许人们享受,却也给予许多限制,甚至警告若不节制,其中的「瘾」将会导致毁灭和死亡。

费瑞思认为,饮酒的界限是叁种类型中最具争议性的一项。就像基督徒很清楚知道婚外性行为是犯罪、不应该暴饮暴食…那饮酒呢?圣经未允许不喝酒,却明指「不能喝醉」、「不该让人跌倒」。


哥林多前书第8章,保罗告诉当时的基督徒:「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当时,基督徒正为能否吃「拜过偶像的食物」而争论,但保罗强调食物本身并不会綑绑人,只是这样的自由却不能成为信心软弱者的绊脚石。

基督徒的行事塬则不是根据自己对某件事的看法,而是会不会绊倒人、得罪神

 

「你们这样得罪弟兄们,伤了他们软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保罗最后下了一个结论,「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多年前在神学院的一个经验,让费瑞思决定再也不喝酒。

当时,他看见一群牧者在餐厅啜饮红酒,他没多想什么,因为餐配酒并不是多稀奇的事。不久之后,另一位年轻女子经过餐厅,发现这群牧师正在喝着红酒,接着她也开始喝…后来他才知道,这名女子才戒除酒瘾不久,却因此再回到瘾头中。

就在他决定不再喝酒之后,他去拜访一位义大利的朋友,热情的友人给了他一杯精心调製的酒,他明白这是当地的待客文化,他便喝了下去。

与费瑞思同行的友人指责他打破自己的塬则,他则解释一切行事的底限,是如罗马书第14章所说,「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做才好。」他说道,虽为不让弟兄跌倒的缘故滴酒不沾,但若因此拒绝了当地朋友的好意,这个不喝酒的坚持,恐怕也是让对方跌倒了。

「基督徒所拥有的自由应在爱中行出来,并且坚固身旁的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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