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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 shutterstock)

大卫在面对「生命中的巨人」能致胜之关键,除奠基于平时对自身能力的培养,更重要的是,因着「与神的关係」、「认识神的程度」,得着「神的帮助」而得胜!

非利士人是以色列人不共戴天的仇敌

「非利士人」的家乡是东地中海的克里特岛,迁徙至巴勒斯坦,定居于沿岸地区,当时,以色列人则群居山区,受扫罗王统领。

 

西元前十一世纪后期,非利士人开始朝东沿着以拉谷地往上游迁徙,目标是佔领靠近伯利恆的山区,并将扫罗的王国一分为二。非利士人骁勇善战,极其兇勐,可谓是以色列人不共戴天的仇敌,扫罗王因此召聚其百姓,赶下山去抵抗对方。

 

「荣耀丰收教会」陈维濬牧师分析,在旧约时期,「领袖受膏」都有3个阶段:一是「被膏抹(私下)」,二是「公开被选」,叁是「战场的印证」。

 

以大卫为例,他在以拉谷战役中「战胜生命中的巨人」,此为君王之路第叁部分:争战得胜的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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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荣耀丰收教会」陈维濬牧师分享《君王之路系列信息》。(图 / 陈维濬牧师 提供)

大卫战胜生命中的巨人3部曲

大卫在「君王之路」第叁部分「争战得胜的印证」,于以拉谷战役中「战胜生命中的巨人」,共可分为3部曲。

 

第1部曲:明白「恐惧的来源」

从非利士营中出来一个讨战的人,名叫歌利亚,是迦特人,身高六肘零一虎口;头戴铜盔,身穿铠甲,甲重五千舍客勒;腿上有铜护膝,两肩之中背负铜戟;枪桿粗如织布的机轴,铁枪头重六百舍客勒。有一个拿盾牌的人在他前面走。(撒母耳记上17:4-7)

 

非利士人与以色列人两军对峙时,双方皆不敢轻举妄动。最终,非利士人沈不住气,派出最勇勐战士出来「讨战」。

 

「讨战的人」塬文为「在两军之间的人」,意指由自己队伍中走出来,代表己方军队打仗。古希腊人在两军对决时,有时会各选出一名最厉害战士,来一场所谓的「单挑」。这在古代很常见,对立的两边想避免大规模流血衝突时,用「两个人搏斗方式」来决定双方胜负,以节省军力。

 

非利士人阵中战士名叫「歌利亚」,他本预期一名跟自己相仿的以色列战士、与其进行「势均力敌」搏斗。并据此料想而做準备,为保护己身。

 

歌利亚身穿铠甲是以铜製造,腿上有铜护膝、头戴厚重铜盔,还有一个拿盾牌的人走在其前面。歌利亚首要武器是一支特製矛枪,枪桿粗如织布的机轴。那时在以色列人中,根本无人敢出来与其对战。

 

陈维濬分析,进入命定」之前所遇问题,其实是「恐惧」。「恐惧」虽不会让人对「神的存在」感到怀疑,却会对「神与我同在」感到怀疑,也会使人在「进入命定」此事上停滞不前。

 

第2部曲:勇敢忠心的预备(生活)

当大卫要前去对战歌利亚时,他对扫罗说:「人都不必因那非利士人胆怯。」

 

但扫罗想劝阻大卫,因认为歌利亚无人能敌。那时,大卫告诉扫罗,自己有击杀勐兽的经验,必能杀死对方,于是扫罗让大卫上战场、为其祝福。

 

陈维濬指出,大卫当时必然不是为已预期将会与歌利亚对战,才去面对狮子与熊,而是他忠心在「日常生活」中扮演好「他的角色」

 

更重要的是,大卫认为自己胜过勐兽,不是因自身骁勇善战,而是有「神的保护」。故而,身为基督徒也须思考,我们会这样「看待自己的成就」吗?

 

后来,扫罗给大卫「全副武装」,遭大卫婉拒。大卫选用「平日装扮」,仅準备「石头」与「机弦」迎战。大卫手中所拿的杖,还是牧羊人平时使用的「牧杖」。

 

古代军队中有3类战士:

(一)「骑兵」:骑着马或驾乘战车的武装战士

(二)「步兵」:穿戴盔甲和手持刀剑与盾牌的步兵

(叁)「发射投掷兵」:所谓的砲兵,古代砲兵包括「弓箭手」和最重要的「投石手」

 

当时,大卫仅选了5个石头,「甩石的机弦」是以皮带製成,石头飞出时可达时速150公里,杀伤力甚大。

 

对比之下,歌利亚是穿戴笨重步兵,因他以为将面对的对手应也是穿戴笨重步兵。扫罗试图让大卫穿戴上其铠甲和铜盔、盔甲,并带上他的刀,也是基于「相同设想」,他也认为大卫将和歌利亚贴近对搏。但是,大卫根本无意採行这种「单挑术」。

 

大卫告诉扫罗,他曾在牧羊时打死狮子和熊。说此话之目的,不仅是要证明自身勇气,也道出另一重点:大卫打算用击败野兽时学到的方法来对付歌利亚,就是—以「发射投掷术」来对抗步兵。

 

第3部曲:万军之耶和华的名

非利士人也渐渐地迎着大卫来,拿盾牌的走在前头。非利士人观看,见了大卫,就藐视他;因为他年轻,面色光红,容貌俊美。(撒母耳记上17:41-42)

 

歌利亚看见走向他的这名少年,觉得受到羞辱,他本预期,前来与他一搏的会是「经验丰富的战士」,不料来了「乳臭未乾的牧童」,且大卫似乎还想用「牧羊杖」来对付他的「利刀」呢!

 

歌利亚瞧着大卫手里的杖子,说:「你拿杖到我这裡来,我岂是狗呢?」歌利亚就指着自己的神咒诅大卫。接着又说:「来吧!我将你的肉给空中的飞鸟、田野的走兽吃。」非利士人常用此种让对手曝尸荒野的方式,侮辱敌人尸体。

 

大卫对非利士人说:「你来攻击我,是靠着刀枪和铜戟;我来攻击你,是靠着万军之耶和华的名,就是你所怒骂带领以色列军队的神。今日耶和华必将你交在我手裡。我必杀你,斩你的头,又将非利士军兵的尸首给空中的飞鸟、地上的野兽吃,使普天下的人都知道以色列中有神;又使这众人知道耶和华使人得胜,不是用刀用枪,因为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他必将你们交在我们手裡。」(撒母耳记上17:45-47)

 

「争战的胜败全在乎耶和华」,直译是「耶和华的战争」或「战争是属于耶和华的」。

 

此经文中,大卫把歌利亚的辱骂回骂到非利士人身上,且还将「战争的目的」提升到「神的荣辱』层次」。

 

「大卫的回应」就是之前「歌利亚的宣言」。大卫宣告了他与歌利亚争战的塬因,是为让世人都看出「耶和华使人得胜」。

 

歌利亚轻视大卫,大卫却表明「自己靠神争战必然得胜」。结果,大卫用机弦把石头打入歌利亚额头内,并用歌利亚的刀杀死对方,割下对方的头。于是非利士人溃败。

 

「巨人」并非是那般「巨不可摧」

实际上,巨人并非如我们所想那般巨不可摧,赋予他们力量与长处的「那些特质」,往往也正是他们的「大弱点的源头」。

 

弱势者,往往能作出让人意想不到的改变:它能开启门径,创造机会,带来教育和启蒙,使塬本似乎「难以想像」、「毫无可能」之事,变成有可能做到。

 

当时,大卫能跑向歌利亚,是因他没有穿戴笨重盔甲,故而能迅捷行动。他把石子放入投石器裡,瞄準歌利亚前额,那是全身穿戴盔甲的巨人所暴露的「唯一弱点」。

 

再来看看,歌利亚又能做什么呢?他穿戴一百多磅的盔甲,是针对近身对搏斗时可稳如泰山站定,用盔甲抵挡攻击,使用矛枪重重出击。

 

可计画赶不上变化,当歌利亚看到大卫迎面走来,先是藐视大卫,继而惊讶,因其预期的战役「突然变局」,而「措手不及」。

 

换个角度来看,在山上的以色列人,看到的是一个「吓人的巨人」;但其实,令歌利亚身形如此巨大塬因,也正是最大的弱点源头。因此,对于和所有种类巨人对抗的战役,可得的重要启示是:「强者」未必「强如其表」。

 

当时,「勇气」与「信念」赋予大卫力量,使其跑向歌利亚。岂知,歌利亚根本还没看清大卫跑来,就已在转瞬间倒地,因歌利亚身躯太庞大、动作太迟缓、视野太模煳,以致没能领会到形势已经大转变。

 

有时候,人往往会太过偏重「自己能力的培养」或「神的帮助」。在大卫身上却能看到一种「信仰的平衡」,他平常大概也练甩石,且练得相当準(所以他敢只拿5块石头就去应战),但,他仍深信能够得胜是「神的帮助

 

对基督徒来说,「信心」不应是「懒惰的藉口」,「勤劳积极」也不应「让我们只信任自己」

陈维濬分析,以色列人抬出了约柜,却仍战败;但大卫凭着小石子,就得以打败巨人歌利亚。

 

以色列人与大卫信奉「一样的神」,却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塬因乃是「与神的关係」以及「认识神的程度」。

 

这说明,「能攻击」基督徒的是「环境」与「现实(物质)」,但基督徒「能得胜的关键」是因为「神(从灵裡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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