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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shutterstock)

「不可杀人」被认为是「十诫中最容易守的一条」,毕竟大部分的人,不太容易犯下杀人罪,但真的是这样吗?不发生性关係,算是犯了姦淫吗?《出埃及记》最为人所知的就是摩西开红海的故事,但故事并没有停在这裡,后来神在西乃山颁布了十诫,是神亲自刻在石版上的。十诫只适用于旧约时期吗?对于现今的世界、社会还需要遵守吗?

《出埃及记》最为人所知的就是摩西开红海的故事,但故事并没有停在这裡,而是继续前进,神在西乃山颁布了十诫,是神亲自刻在石版上的,曾经,基督教国家把十诫放在每一个校园裡面,代表最重要的核心价值,但渐渐的,十诫被赶出校园,是因为这些诫命已经过时了吗?本篇文章我们浅谈十诫,重新思想「十诫在今日是否还适用」?

 

我们先看十诫的基本内容:

1.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2.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

3.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

4.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

5.当孝敬父母。

6.不可杀人。

7.不可姦淫。

8.不可偷盗。

9.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10.不可贪恋人的房屋、妻子、僕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十诫:两种维度

在十诫当中,我们可以看出横向、纵向两种维度,横向对着「人」,纵向对着「神」。耶稣基督在新约中,指出最大的两条诫命:爱神、爱人,从这个角度切入,我们把十诫分成两个部份来探讨:一、我们与神的关係;二、我们与人的关係。

 

事实上,这两种维度会建构一种社会模式,一个敬拜耶和华的民族,会与敬拜迦南诸神、埃及诸神的国族,呈现出全然不同的社会样貌。十诫的独特之处,在于涵盖了生活的所有层面,也就是关键的核心价值。

 

十诫:反映「神的次序」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安排事务的优先顺序,一个家庭当中,如果父亲、母亲的优先顺序理解不同,也可能带来家庭的衝突。而「十诫」,告诉我们的是「上帝的次序」,我们家有叁个成长阶段的孩子,我们必须限制他们「先吃完晚餐,才能吃甜点零食」、「先写完功课,才能看iPad、才能玩玩具」…等等,有些事情不是不对,但是次序放错了,问题就产生了。在广泛的人生,甚至整个人类社会的架构裡面,我们非常需要「秩序」,而这个「秩序」该如何制订,才能为整体人类社会带来最大的幸福?

 

神是「创造者」,祂比谁都知道,「受造物」需要什么、适合什么,我们从中看见神最初颁布的「十诫」,告诉我们最重要的事,以及生命的次序:神居首位,其次是社会、家庭、生命、性、财产。我们反思当代社会,这些次序已经被颠覆的乱七八糟,社会的问题、家庭的乱象,常常是「次序不对所带来的后果」,当人以自我为中心,更动上帝的次序,所带来的后果,就是我们要去承担的,但很奇怪的是,「自我中心」的恶果,人却转向神抱怨:「祢不良善、祢要负责」。

 

十诫的基础: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在一个诉求「多元」的后现代,十诫的第一诫令人反感,但基本上颠覆了第一诫,后面就不用说了,因为十诫的基础在第一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讲求务实的现在,衷心敬拜神的人被当成「傻瓜、迷信」,当人不在乎「敬拜神」这件事,要求「不能敬拜别的神」,根本没有意义。但是对于「相信神」的人来说,「除我以外不可有别的神」确实会带来衝击和反思,难道只有这一位神是可以拜的吗?确定这一点,我们会相信后续所带来的命令,是我们可以遵行的。

 

紧接着第一诫,后面的「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告诉我们「不只要敬拜真神,还要用对的方式敬拜真神,并心存敬畏」。

 

「雕刻偶像」,贬低了「真神」创造之能,「真神」不是被创造出来的,祂是创造世界的,而今日,「偶像」也进化了,不再是被雕刻的,有人说:「人心是製造偶像的工厂」,任何我们心中看重的事物都可以成为「神」,包含金钱、学歷、人脉,甚至手机,这些东西抢夺了我们对神的敬拜和专注,其实这些东西本身都是「中性」的,只是当我们把它们的顺序摆在最前面,问题就会产生。

 

如果金钱是我生命的首位,有一天我破产,我就失去活下去的动力;

如果感情是我生命的首位,有一天我失恋、失婚,我就想结束生命;

如果成绩是我的一切,一场重要的考试失常,我会选择自我了断…

 

这些东西并不是不好,而是这些东西不能摆在我们生命的首位,神知道,只有把祂摆在首位,我们永远不会失望,永远不会失落,因为只有祂能满足生命中真正的渴望。

 

在基督信仰中,我们的神是一位说话的神,而人手所刻的偶像,贬低了上帝的永能和神性,神不允许我们「造」祂的形象(事实上也没有人看过神),只要我们活出祂的样式。

 

安息日:第一条保障劳工的诫命

耶稣曾经这样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十诫当中,补述最长的诫命就是这一条「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僕婢、牲畜,并你城裡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在今天的我们来看,习惯了人权保障,试想数千年前,有哪一个古文明如此保障奴隶的「人权」?因为不是只有雇主、财主可以守安息日,僕婢、牲畜,并你城裡寄居的客旅,都必须遵守。古代的阶级社会,基本上奴隶「做工至死」,雇主可能都不需要负责任,但神设立了安息日,要人安静思想神,这是一条多么前卫的法令,曾任英国首相的麦美伦(Harold Macmillan)说:安息日诫命是歷史上第一条,而且是最重要的一条保护劳工法案。

 

安息日的诫命,颠覆了阶级,也缩短了贵族、贫民的差距,身而为人的「价值」在神眼中都是一样的。人受造,被赋予工作,工作是祝福,但工作本身「不是」人活着的目的,安息日,让我们了解,有一件事比「工作」更重要。今天我们的社会没有奴隶,但工作很容易支配我们的生命,产生新的「阶级」,我们以一个人的工作来判断他的社会地位,「守安息日」让我们体会神的心,身而为人都应该有安息的自由、敬拜神的自由。守安息日,不是一种束缚,而是一种自由,并且是人人都该享有的。

 

十诫:我们与人的关係

这个部份我们讨论第五、六、七诫:五、当孝敬父母;六、不可杀人;七、不可姦淫。

 

孝敬父母

提到「家庭伦理」,在华人文化中,这一条诫命应该是广被认同的,神看重家庭,每个人最早的关係也起源于家庭,「家庭」稳固健全,往往也能确保「社会」的安定,我们从家庭学习「尊重权柄」。

 

不可杀人

这是十诫最被接受的诫命,不管是不是基督徒、民族、文化,基本上都认同「杀人」是不对的,神是生命的拥有者,生命的主权在神手中,我们没有权利夺走别人的生命,当然也没有权利了结自己的生命,因为「自杀」就是宣称自己是生命的主人。

 

「不可杀人」被认为是「十诫中最容易守的一条」,毕竟大部分的人,不太容易犯下杀人罪。但真的是这样吗?

 

新约中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我很喜欢菲力‧莱肯在《石版上的圣言》对「不可杀人」所下的註解:「自己活,也让别人活。」我们「杀人」未必是拿刀拿枪,也可能是论断、批评、集体霸凌,也许我们自以为中立,但是当我们见死不救,其实我们就是犯了杀人罪,有句名言:「如果你在不公正的情形下保持中立,那你其实已经选择站在压迫者的一边。」在犹太屠杀纪念展中写着一句话:「中立会帮助压迫者,从未援助受害者。」

 

「不可杀人」不是最容易守的一条,反而我们很容易在这个暴行中有份。

 

不可姦淫

这是一条近代充满争议的法条,特别是在诉求性解放的世代,但神的法则中,「性」单单只给婚姻,只有婚姻中的性行为,是神所祝福的,对「性的圣洁」,神从来没有改变过祂的标準,「婚姻人人都当尊重,床也不可污秽,因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审判。

 

圣经没有把「性」作为个人自由,而是放在整体社会的架构来检视,走向「性解放」的道路,所攻击的是婚姻家庭,这是现在普遍的问题,性的放纵,威胁到婚姻的忠诚,自我中心也是人们无法委身在家庭的塬因。

 

我们要留意的是,不单是发生性关係,才算是犯了姦淫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裡已经与她犯姦淫了。」这是耶稣的标準,其实许多的姦淫罪,都不是从「发生关係」开始的,而是不太合宜的亲密接触,靠近已有婚姻的异性,暧昧、调情,其实都是走向姦淫罪。情慾的罪足可致命,圣经中的大卫王也难逃脱,圣经当中多处警告我们,谨慎保守自己的身体和内心。

 

十诫:尊重物品的所有权

谈完了「人的生命」相关条例,要进入另一个範畴──物品的所有权(财物),这裡我们也可以看到上帝的次序,「生命」优先于「财物」,杀人者,也不能以财物来换取免罪,这也反映了神的道德尺度,「人的生命」比「财物」更重要!还记得旧约的亚哈王,为了葡萄园,杀害了义人拿伯,这也显示了以色列国全然偏离了神的诫命教导。

 

我们如何看待财物呢?第八诫,不可偷盗;九、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十、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僕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不可偷盗

这也是属于广被接受的一条,我们基本上也认定偷盗是一种罪。神是界线分明的神,一个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它的主人,只要我们拿了「不属于我们的东西」,就是犯了第八条诫命。

 

我们是否也犯了偷盗罪?海德堡要理问题第110条:「神看为偷窃和抢夺的,不仅是官吏所刑罚的偷、抢,而且是凡用暴力或权力(例如不公的度量衡、货物、钱币、高利贷,或任何被神所禁制的方法),以诈欺邻舍财物的邪恶手腕和计谋,此外,一切贪婪,及对祂恩赐的浪费,也是偷窃。」

 

不可偷窃,是提醒我们「神的主权」,任何人拥有的东西,出自于上帝诗篇16篇16节:「用绳量给我的地界,坐落在佳美之处,我的产业实在美好。」这段经文在NIV圣经,“The boundary lines have fallen for me in pleasant places...” “the boundary lines”界线,告诉我们「什么属于我们,什么不是」,我们不希望自己拥有的东西被抢夺,也不喜欢别人越界,同样的,我们也不应该越过自己的部分,夺取别人的;最重要的是,我们也不当窃取「属于神之物」,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可能是「窃取神的荣耀」。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人为什么要作假见证?通常是可以在当中图利,或是得到某些自己想要的,神的诫命告诉我们「必须诚实」。法庭的存在,司法制度的设立是为了代替上帝,在地上施行公义,但如果司法体制腐化、见证人被买通,以达到某些人的利益,这个法庭就没有存在的意义。

 

今天的司法审判没有绝对的公义,但是如果我们愿意让「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我们就必须遵行上帝的塬则。如果人人都愿意诚实,这个世界会和平的多,其实,若我们遵行神的话语,敬拜独一真神,我们的社会必然会是一个更加美好、平衡的状态,作假见证陷害人,就是「弱势者的悲剧」,一个司法不公的社会,所助长的就是既得利益的阶层,而这样的社会是无法带来保障的。

 

我们也当知道,法庭不是唯一一个我们可以诬陷人的地方,我们在街头巷尾,在叁五好友聚集的所在「说人閒话」,也同样是神所不喜悦的,马丁路德曾说:「好名声很容易被偷走,却很难恢復它。」我们谈论人,只能有一个动机:为了帮助对方更好,「用爱心说诚实话」而不是「用血气说诚实话」,神知道我们的每一句话,我们裡面的心思意念,曾经有年长的犹太拉比论及 流言蜚语「同时杀死叁方:说话者、听话者、被谈论者」

 

不可贪恋人的一切

十诫的最后一条:「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并他一切所有的。」这条命令太不可思议,没有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可以做到这个地步。

 

所谓「贪恋」,表示「尚未构成犯罪行为」,所有的法律,都以「行为」来判别,神的诫命,高过世上法律的标準,约束人的心这也显示了「神的标準」与「人的标準」有相当大的差异,神看重「人心的意念」,因为所有的罪,起源都在「内心」,一但有了贪恋,后面就会带出行动,神的话语提醒我们,让我们的心常保乾净,在我们的内心「不越界」,才能真正远离罪恶。

 

十诫:建构最理想的人类社会

幸福的社会是人所追求的,法国大革命的主要诉求:「自由、平等、博爱」,理想和现实有多少落差,关键在于我们对「自由」的定义是什么?一个没有人愿意捨己的社会,毫无约束的「自由」不会带来幸福,只会带来混乱。

 

十诫,告诉我们一个理想的人类社会,家庭伦理、社会伦理的建构,是有核心信念的──爱神、爱人。「命令的总归就是爱」,而在这个「自由」的社会中,我们首先想的是「荣耀神」,其次是「使人得益处」,最后才想到「自己」。

 

十诫中,第一诫与第十诫相互唿应,「除了我之外不可有别的神」,能够做到第一点,我们就不会「贪恋」不属于我的一切。

 

出于爱神、爱人,我们遵行的「律法」超越「行为」,不只是「不偷盗」,甚至愿意「多一点给别人」,施比受更为有福;在路得记的故事中,波阿斯和路得的爱情,也起始于「拾穗」的恩慈。

 

十诫,放在今日的角度来检视,依然没有过时,因为任何一个时代,我们都需要爱与温暖,十诫反映上帝的性情,看重生命的价值。

 

(文章授权/台南圣教会) 李慧贞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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