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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shutterstock)

最近有人来问我说,如果男友或老公说要我辞掉工作,霸气一句「我养你」,是否应该要同意或高兴?「我养你」这件事情,应该要定义的是什么叫做「养」...

基本上「养」这字眼有种「上对下」、「强对弱」,因为我们会使用这字眼,大概就是养宠物、养孩子,因为这些孩子和宠物,他们对家庭除了可爱取悦的功能外,很少有实际的劳务支出。

 

所以当他说:「我养你」基本上,他就不认为你为关係做的是应该是有价值和价格的,因为他养你嘛!

 

在婚姻裡,对于全职妈妈时常被赋予帮佣和保母的角色,但…

 

1.我们不会认为帮佣是我们养的,因为我们知道帮佣有提供劳务,他在家裡吃住,基本上是有对价的。

 

2.我们不会认为保母是我们养的,因为我们知道保母照顾孩子,他拿钱是基于他提供劳务的对价。

 

但对于全年无休的全职妈妈们,这些辛劳,没有对价酬劳,因为都是为家庭奉献,倘若对方能感念也有毫无保留的付出,这样真是美好,但如果对方无视你的一切,反而高高在上认为一切都是「我赚的」、「我养你」。

 

当姐妹来问说,男友或老公说:「我养你」…这时我要问的是,所谓我养你,指的是「你什么都不用作,你单单做自己,其他生活所有的支出都由我支应」吗?如果是这样,我会说:「那真的请在婚前协议书裡写清楚,免得以后说我们在家没有贡献度,用这理由要我们净身出户。」

 

通常我抛出这问题,得到的是「当然不是啦,指的是他负责工作赚钱,我负责照顾小孩料理家务」,我说如果是这样,基本上不是他养你,而是你们一起把这个家经营起来,因此在婚前协议裡面更要写清楚,所有费用都是他负担,并且他每个月还要给你属于你自己可以支配的费用,因为这是你劳务所得。

 

当我讲到这样,就会得到一个声音:「啊!这样会不会太计较,他会不会认为我太爱算计?」我说:「如果等哪一天你突然被要求离开时,你不会后悔这段无薪付出,那就没关係。」

 

在关係裡,如果你希望太太在家毫无保留的照顾这个家,那么也请你毫无保留的把工作所得也放在这个家,这样才是公平的,否则等某年月日,你看上别人的时候,你就会说:「搞清楚,这些都是我赚的,你什么都不会,你只会照顾小孩,然后花我的钱。」

 

如果你用薪水养这个家,要记住,你的另一半则是用他们生命(因为一年365天,一天24小时,全年无休)在养这个家,你的钱并没有比他的时间和精力更有价值,你也没有比他重要,因为他不是你养的孩子和宠物,他是跟你一起用生命在经营家庭的伟大伙伴。

 

(文章授权/吴孟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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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孟玲

华得联合法律事务所主持律师。自民国八十叁年起作为执业律师迄今。曾任臺北市中正区、大安区、北投区、万华区之法律服务律师;励馨基金会、现代妇女基金会、新女性联合会、新北市家暴中心之律师;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之扶助律师及审查委员;教育部性平委员、臺北市教育局性平委员、小联会性平总召;臺北律师公会第二十七届理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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