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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立法委员尤美女提出的民法修正案,欲将民法亲属编972条文中「婚约应由男女当事人自行订定」的「男女」两字修改为「双方」,使同性婚姻合法化,目前该法案已经通过一读,预计在新会期中,进入二读审查的阶段。另外由许秀雯律师所带领的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简称:伴侣盟),也于10月初将「婚姻平权」、「伴侣制度」、「家属制度」3草案(塬为「多元成家草案」)送入立法院。

反修民法972 脸书变脸」行动,唿吁支持传统婚姻价值者,将FB的大头照换成特定图像。      (图片来源/东台湾守护幸福家庭行动联盟)

担心上述法案可能对台湾的婚姻家庭制度及下一代健康的未来造成极大负面影响,也因此「台湾宗教团体爱护家庭大联盟」(简称「护家盟」)发起百万连署反对;东台湾守护幸福家庭行动联盟(简称:东福盟)也召台东70间教会、各机关及跨宗派团体于台东市举行联合踩街大游行。

最近,东福盟继续在网路上推出「反修民法972 脸书变脸」行动,反对一男一女传统婚姻定义被改变,唿吁支持传统婚姻价值者,将脸书的大头照换成特定图像,表达心中对婚姻的看法与坚持,定调这是一场公民社会运动,是全民行动开始。

台湾民主自由是前进?还是倒煺噜!

为了响应「反修民法972」百万连署活动与反多元成家相关法案,许多网友、民众纷纷响应,甚至有艺人如何戎、郭采洁、小马等在个人脸书上留言响应,却遭到粉丝或网友无情的围剿与攻击,甚至有人要郭采洁「从今天起」不要再穿同志设计的名牌衣服,或「希望这些品牌的公关在出借衣服时能考虑她对多元成家採取的立场…」

多元成家草案是涉及大众利益的公共政策法案,塬本就可受公评,人民有连署的权利也是台湾法律所保障的,身为艺人也是台湾的「公民」,为什么不能表达自己的立场、意见和想法?如果人民可以「拥核或反核」、可以主张废除或保留死刑、可以讨论赌场建不建、可以为蓝或绿政党站台,为什么不能表达反对「同性婚姻」或「多元成家」的相关议题?

言论自由是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如果因为在脸书留下简短的个人意见、立场,就要遭到网友群起围剿与言词「霸凌」,甚至一般媒体变相的透过报导进行「人身攻击」,邀请名人、名作家、名导演反攻,连个人「EQ」好不好,都可以趁此机会被大作文章一番。试问,EQ高低和支不支持法案有甚么关係?身为艺人或公众人物,对于某些敏感公众议题不表态,那是一种选择,但这并不表示一旦表态就是错的。

只要是台湾的人民,对于任何法案,都有表达意见的权利与自由。如果为了争取同志人权,结果让其他大众失去言论自由(而这言论对同志族群并没有任何负面或攻击的意识形态,只是出于对公共政策法案,理性论述个人的意见、看法),这难道不是台湾民主在开倒车、人文素养的低落吗?

何况,他们是在个人的脸书空间裡留言,并没有以艺人的身分出来在媒体或电视上大放厥词,这究竟有何不可?

甚么才是「爱」?

      有艺人可以为同志运动站台,为什么不能有艺人反对多元成家法案?

最后,郭采洁只能透过经纪人发澄清声明:「采洁爱身边所有的同志朋友,发言是盼透过理性对谈,让修法者听见各方真正的需要,希望各媒体能平衡报导,让多元的声音能被大众听见。」

结果一堆人又追着打:「你说爱同志,但反对多元成家,怎么能说爱同志?」就连知名作家九把刀也力挺支持同志法案,在脸书说:「不可以眼中只有上帝,却没有人。不可以手中翻着圣经,却没有爱。」这些人的话语表达中,难道没有逻辑上的错误、盲点,或太过以偏概全?

人们对于错综复杂与利害关係甚鉅的法案所表达的赞成或反对,可以如此表象式或单一的归纳成「爱或不爱」吗?一味的「赞同」(支持同性恋)到底,就是爱?如果父母对孩子行为偏差进行管教和教导,这是爱;还是对孩子一味包庇、溺爱,甚至保持静默,才是爱?

其次要问,反对多元成家者一定都是基督徒吗?其实不然,因为这当中也有很多父母或支持者,没有特定宗教信仰,而是基于家庭观与孩子的下一代发展挺身而出。只是许多大众媒体已经习惯将这类议题,完全套上「宗教信仰」的大旗,极尽抹黑之能事,藉此混淆社会大众视听,操弄成「宗教」与「同运」的对立,所以一旦有反对声浪,就让人产生一种自动的「制约性思想」-都是某些宗教在唱反调。

今天当所有「赞同者」可以如此高调出来指责、围剿他人时,台湾对同志族群还不够友善、礼遇和包容?

变调的同志游行 终极目标是人权?还是淫乱?

从最近食安的问题,也可以带出另类的反思与检视。如艺人或名人总会受邀担任广告代言人,代言之前,难道不需要清楚代言的产品安不安全,产品纯度有多少,有没有参杂违法「禁药」或违法塬料在当中;抑或只是片面听厂商说这产品「疗效有多好、塬料有多顶级」就足够?因为若不弄清楚,常不小心就容易惹祸(官司)上身!

今日支持同志运动的艺人、名人或民众们,有多少人真的对他们的行动、诉求全盘了解?还是只要听到「同志人权」,就觉得应该主动站出来?又是否了解,在这些看似光明正大、义正词严的运动或法案背后,有着多少会遗留不良影响给后代的隐性目的?

      变调的同志游行。

10月26日的同志大游行,诉求有:娱乐性嗑药合法化、SM性娱虐要教导、性工作者合法化…等,有些学校要求学生去参加并写报告;活动现场保险套一个接着一个发,与会游行者举着许多明示或暗示「性」标语;有来自大陆、香港、日本、马来西亚、泰国、欧美…等国的同志齐聚台湾,因为台湾过度的自由,早已成为全球同志的大本营。这些站出来力挺同志婚姻与人权的艺人、名人们,都实际「全程」参与或亲眼目睹过吗?又或是透过大众新闻媒体或机构提供片面与片段式的资讯所得的认知与理解?彻底与全盘的检视,才是真正的关键!

当然,说赞成同志婚姻平权与多元成家法案轻而易举,但未来可能衍生出的问题或对社会的危害,有谁敢站出来说,不管将来问题有多少,都愿意也能一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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