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代幸福联盟与家长和儿少关心团体(简称:联盟团体)于今天下午一点30分,在教育部前举办「下一代幸福联盟暨家长与关心儿少团体联合记者会」,声明「公投十一案就是全民共识!教育部应依法执行公投结果!」
联盟团体指出,去年11月24日公投之后,包括下一代幸福联盟与家长和儿少关心团体等团体,不断与教育部进行沟通,吁请该部落实公投结果,但是教育部今日召开【性别平等教育施行细则第13条修正草案谘询会议】,不但邀请素来与公投结果立场衝突的团体与会,甚至将其提案纳入「谘询」内容,突显教育部未了解全民不希望国中小实施同志教育,仍透过各样操作矇骗家长及社会大众,强迫国中小学生接受同志教育的相关内涵,企图在公投后仍推动多元性别、多元情慾,换汤不换药的同志教育。
联盟团体向教育部提出叁项诉求:
1. 教育部应立即发函停止国中小教授同志教育,并废止相关规定:
联盟团体代表指称,公投第11案「你是否同意在国民教育阶段内(国中及国小),教育部及各级学校不应对学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所定之同志教育?」获得了708万的同意票。
这项公投案属于重大政策之复决,根据公民投票法第30条第1项第3款规定:「有关重大政策者,应由总统或权责机关为实现该公民投票案内容之必要处置。」既然公民投票为全国人民直接民权之行使,投票结果通过即代表这是全民共识,总统及权责单位(教育部)即应依照提案内容执行相关法令、行政措施之必要修正与增删。
联盟团体表示,公投11案通过后,教育部却倒行逆施,多次谘询之前反对公投11案之团体及学者专家,并以其说法对外回应,而且依教育部今日(3月12日)召开之施行细则草案会议资料显示,该部会议继续广邀强烈支持同志教育之团体及委员,亦可见保留「同志教育」之修法版本,显见教育部并不愿意依公投法实现第11案之内容,显有违法之虞。
2. 勿玩文字游戏,勿以多元性别、多元情慾偷渡同志教育:
联盟团体代表强调,公投11案理由书已清楚说明实现本公投案内容之必要处置,是为了避免儿少接受不适龄之性平教育,妨碍其身心健全发展。该部应该:(1)「废止性平法施行细则第 13 条所定之同志教育」。(2) 对国民中小学全面检视、删除依性平法施行细则13条同志教育所发展之课程纲要及课程内容,包括性别光谱、多元性别、变性、男与男、女与女等不适龄之内容。(3)对国民中小学全面检视、删除依性平法施行细则13条同志教育所发展之教学法及教材。
联盟团体严厉指出,然而教育部所蒐集、提出讨论之修正版本或者保留「同志教育」,或者将塬「同志教育」文字改成换汤不换药的「认识与尊重性倾向、性别认同及性别特质之教育」,近日仅透过国教院仅对外宣称课程纲要并不包括「同志教育」四个字,显然并未完整了解公投之内容,抑或摆明不愿遵守公投内容。
家长协会代表严厉指出教育部以多元性别、多元情慾偷渡同志教育。(照片/下一代幸福联盟 提供)
3. 幸福盟之修正版本主张回归防治校园霸凌之初衷:
有关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第十叁条之修正,幸福盟主张应回归性别平等教育法之立法意旨,即防治校园霸凌之初衷,以「性侵害、性骚扰、性霸凌防治教育」取代夹带各种伤害儿少健康内容的「同志教育」,并釐清相关名词定义以避免混淆儿少观念。
联盟团体强烈唿吁教育部应依法实现公民投票第11案之内容,以保护国民中小学学生之身心健康与人格形塑,共谋教育之良性发展。
参与记者会团体包括:下一代幸福联盟协会、新时代女性儿少福利关怀协会、台湾全国妈妈护家护儿联盟、高雄市家长协会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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