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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南小英后援会会长、行政院政务顾问李席舟表示,「立专法再公投」才能真正解决婚姻平权争议。 (照片提供/李席舟;製图/记者陈衿妮)

敬爱的蔡总统:

 

欢迎您访问中美洲友邦返国,在您出国前夕,我曾写第一封公开信给您(「强修民法,必遭民怨」)。在信中我曾建议您责成法务部速立专法,并委託公视来办多场的説明会及公聼会,广徵社会各界的意见,然后交付公投。千万别强修民法,造成世代对立。

 

在您出国期间才知道法务部早已有一部很完整的专法,其实它的规定内容,对我们同性朋友将来在同性关係、他的权利义务、财产继承以及关係的终止,都规定得非常详细。因此我特别把这部专法交给您的高足许忠信法学博士评估,并作以下16分鐘的专访:「婚姻平权争议如何解套?」(这是第二次的专访)。

 

您在大选前虽然曾提出婚姻平权的政见,但大多数民众包括我,我是您死忠的支持者都不知道婚姻平权的修法是要修民法,所以许教授认为法务部已经有的专法要提出来,在下个会期一开始,併案处理要订专法、还是要修民法,我们由国人、立法院充分的讨论,交付公投。

 

公投法第二条第二项,公投事项有两项是符合这裡,第一个就是法律的复决。如果修民法大家有争议、修民法的法律父权来进公投。如果我们订专法,大家有争议,那我们就所通过的专法,来全民进行公投。

 

另外一个,还可以更早就进行公投,也就是法务部提出专法,因为这是一个法务部的政策,它是一个重大政策。它牵涉到我们整个法律体系的变动,我们夫妻名称、法律概念的变动,所以它是一个重大政策,这个时候还不必到立法阶段就可以进行公投。

 

如果法务部提出专法这个方向,甚至可以更早进行公投,由国内先找专家学者上媒体来进行辩论,然后广徵各方的意见以后来进行公投,这个是一个非常民主的方式,而且符合公投法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更何况我们在第九届立法委员选举的时候,婚姻平权的立法,到底要修民法或是订专法,并没有在第九届立法委员选举的时候,成为选举的这一个主要的争点。没有让国人在选举过程了解哪一个党主张要修民法、哪一个党主张要修订专法,就进行了立法委员投票了。

 

这在政治上表示说,我们对婚姻平权的立法,并没有授权第九届的立法委员去替我们修民法或是订专法,那这个更应该来徵询国人的意见进行公投。这样才能够让这件事情真正反应出台湾人民的意见。解决婚姻平权的争议,化解社会的对立。

 

(本文作者:李席舟。美南小英后援会会长、行政院政务顾问)

「婚姻平权争议如何解套?」李席舟二次专访许忠信法学博士。(影片提供/李席舟)

婚姻平权争议如何解套? 李席舟专访许忠信教授

针对婚姻平权争议,李席舟于16日再次公开发出「给蔡英文总统的第二封公开信」,他在公开信中提到,法务部早已有一部很完整的专法;也强调第九届立法委员选举的时候,没有让国人在选举过程了解哪一个党主张要修民法、哪一个党主张要修订专法,就进行了立法委员投票了。这在政治上表示,国人对婚姻平权的立法,并没有授权第九届的立法委员去替我们「修民法」或是「订专法」,因此一定要以广徵全国人民意见的方式进行全国性公投,才能真正解决婚姻平权的争议。

 

在「婚姻平权争议如何解套?」专访影片中,李席舟邀请许忠信法学博士针对各委员的修法版本利弊与法务部专法版本,进行下列分析:

 

许忠信针对李席舟所提供的「法务部专法版本」进行分析后指出,该法内容制定的法条的「详细度」、「立法技术」,不同于民间版本,也不是立法委员的版本,应是只有法务部才有能力订出的版本,所以他相信这个专法版本的确是法务部制订出来的版本。

 

许忠信质疑,为什么法务部有称为「同性伴侣法」的详细的版本,却不提出来呢?

 

尤美女委员以及时代力量,都曾表示他们无法订出专法。许忠信认为,立法委员确实比较没有订出专法的能力,毕竟立法委员的助理没有这么强的专业能力;所以,要立法委员提专法版本,的确有技术上的困难性。时代力量、尤美女委员等为了要唿应这个婚姻平权支持团体的声音,而选择直接修民法;尤美女委员版本只修了几个条文,但时代力量的版本所修改的範围就非常的广。

 

许忠信提出—为什么法务部有版本却不提出来?而要由尤美女委员提出版本?他认为,这就是一个政治操作。他解释,若婚姻平权法案,受到社会抨击的时候,民进党会说这是委员个人的行为,不是民进党政府的政策,直接把责任推给立法委员个人(因为尤美女委员跟这些同性婚姻的团体有密切关係,所以由她来承担),这明显是一个政治操作的手法。

 

许忠信以其身任过立法委员又是学者的角度来分析,他认为这是在互踢皮球,最后将演变成──这个责任,不是由政府来承担,而是由立法委员个人来承担。

 

许忠信再提出,在详细看过法务部的「同性伴侣法」版本后,发现除了它使用的用语叫做「同性伴侣」,这部分会让婚姻平权的团体用来抨击它以外,其实它的规定内容,对同性朋友将来在同性关係、权利义务、财产继承以及关係的终止,都规定的非常详细。

 

法务部版本的专法若一通过,除了「伴侣」这两个用字以外,其实对同性朋友的权益保障非常的详尽;同时也能兼顾台湾民法的「法律体系」跟「法律概念」,万一有任何这个专法没有规定到的事项,还可以适用刑法、适用民法等等。

 

从法律技术上,「订专法」既可以维护对同性朋友的权益保障,也不会影响到其他的人。「父母」、「夫妻」、「子女」这伦常的规範、民法的价值跟体系就保存下来,所以是个很好的折衷。

 

目前此修正案在立法院已一读通过,并且在下个会期一开始,将併案处理是要订专法、还是要修民法。许忠信唿吁,法务部既然已经有订出「同性伴侣法版本」,就该提出来;若婚姻平权法案,到最后仍决定要修民法,那政府应该以「公投」的民主方式,进行全民公投,才能够让这件事情真正反应出台湾人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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