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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台南地区的基督教希望之光会,成立12年来,帮助台湾无数面临非预期怀孕、堕胎及置身危机中的妇女,到目前为止,已从堕胎命运中挽救了145位新生儿。

台南希望之光执行长荷温妮宣教士。      (照片提供/台南希望之光)

希望之光的执行长荷温妮表示,台湾生育率不断下降,但堕胎率与不婚欲领养小孩家庭数却节节升高。

每年堕胎的婴儿比出生的婴儿多出好几倍,光是台南地区未婚妈妈的人数就超过上千人;同时因为越来越晚婚,不孕夫妻欲认养孩子的家庭日增,却面临认领法律手续繁复与漫长排队等候的状况,这是目前存在很弔诡又失衡的社会现象。

她以辅导未婚妈妈个案为例,台湾家长很重面子,所以若家中有未婚小妈挺着肚子上课,家长会认为是很丢脸的事,并教导堕胎是女生最好的选择,甚至很多人在不找寻社会机构的协助下,做出堕胎、扼杀生命的决定。

希望之光裡的宝宝们      (照片提供/台南希望之光)

在「优生保健法」的庇护下,目前堕胎在台湾是「有条件」的合法,面对这样的情况,荷温妮走访台南地区各妇产科,期盼医生能将欲堕胎的个案转介至希望之光。她表示,医生具有权柄,若医生对怀孕者说,腹中胎儿不是生命而是一块肉,堕胎的情况就会加增,所以医生的态度应该鼓励孕妇要珍爱生命。

希望之光志工蔡丽茹分享,自己曾在44岁那年出车祸,服药在家休养半年后,发现怀孕9周,当时医生说孩子出生后可能会引发的问题,并提出堕胎建议,身陷两难的她,在希望之光的陪伴中生下孩子,如今,女儿在音乐、美术及数学表现优异,「因为十年前决定生下孩子,我赚到一个资优生。」她说。

讲台(右)为希望之光创始志工蔡丽茹姐妹      (照片提供/台南希望之光)

希望之光将出生的孩子送至罗东神爱儿童之家进行认养程序,自身机构则持续关怀妈妈们,并服事19岁以上未受到政府协助的未婚小妈,未来计画筹建「希望之光村」,协助培训、教育并造就这些未婚妈妈们,直到有自力更生能力为止。

3月13日希望之光将于台南东东宴会式场举办感恩餐会,邀请民众前往参加或用1000元祝福1600个需要帮助的家庭,洽询专线06-2212520王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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