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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Shutterstock)

很久以前,有位塬本跟我们非常亲近的教会同工,对我们造成很大的伤害后离开。他甚至写了批评我和外子的信件,寄给教会会友。当时我很难过,气到睡不着觉,即使过了很久,还是无法饶恕他。多年以后,我在美国与他偶遇。

 

那天中午,我和朋友走进一间韩国餐厅用餐,发现他和他的朋友们也在裡面。我一见到他,心臟都快要蹦出来了。当时我们已经坐在座位上开始吃菜,我却感觉不到一丝菜餚的美味,好像嚼了沙子那般。此时,神却说:「妳去帮他付餐费。」这可不是一件容易顺服的事。「主啊,祢不知道那个人曾经让我多么难受吗?我实在做不到,我绝对不要。」我硬着颈项大口吞饭,想要抗拒神。神又说:「妳去付他的餐费,妳若现在不做,就会后悔一辈子。」

 

我不能继续违背神的命令,只好照着神的意思去做。于是打开钱包,帮他们付了一百五十美元的餐费。替他们付钱并非出于我的意愿。若不是神在我裡面强烈要求,我绝对不做。真不懂神为何要我这样做,我也不期待他们会因此做出什么回应,我只是顺服神的心意去做的。

 

不久,发生了奇妙的事。我和外子有事跟他见面时,他说︰「谢谢你们的好意,你们先前在韩国餐厅替我付钱,实在让我吃惊。我们的关係并不好,但你们竟能如此待我,若是我的话,我是绝对做不到的其实那天我也看到夫人,但是我装作没看见,一直低头扒饭,好避开打招唿的机会。从此以后,每当我想到那件事,心裡就开始有了变化。

 

那天在旁边听他说话的人,全都跑来问我:「他说的都是真的吗?」外子也高兴地眉开眼笑,一直称讚我:「妳真可爱,做得很好。」后来他常想起那件事, 想到「她竟然替我付了餐费,以前的事应该已经释怀了吧。」

 

一百五十美元的餐费让我们之间长久以来的伤口癒合,关係也自然而然地变好了。若非神的命令,这事根本不会发生。我明白单靠自己的意愿无法办到,这件事成为我们和他和解的起点。

 

自从我帮他付了餐费,心中对他的憎恨便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从神来的平安,比起和解,这是更大的恩典。神让我做这件事,不是为了他,乃是为了我的益处。

 

神要我们做的事,就要立刻顺服。神的命令有时会令我们难以理解,感到根本没有必要顺服,或有些不自在与不甘愿,那是因为不明白神的心意而倍感辛苦。话虽如此,我们顺服神,必然蒙福。

 

只要顺服,神会引领我们走最好的路。难道神要我们顺服,是为了加重我们的重担及困苦吗?当然不是。当神要我们顺服的时候,就是我们期待美好的事发生之时。凡忍耐顺服的,必能结出丰盛的果子!

 

神为爱祂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哥林多前书二章9节

 

文章摘录自《传递幸福的邮差》/ 金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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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能将各样的恩惠多多的加给你们,使你们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样善事(哥林多后书9:8)。请支持今日报媒体事工,谢谢您~(点此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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