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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督的渴慕,是把耶稣当至宝的热切与爱。(图/Shutterstock)

经文:腓立比书3:8-11 不但如此,我也将万事当作有损的,因我以认识我主基督耶稣为至宝。我为祂已经丢弃万事,看作粪土,为要得着基督;并且得以在祂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义,乃是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使我认识基督,晓得祂復活的大能,并且晓得和祂一同受苦,效法祂的死,或者我也得以从死裡復活。

基督徒常被教导和提醒一个属灵观念:「不是我们拣选了神,而是神拣选了我们。」既然是基督寻找到我们、拣选得着了我们,那么为何保罗还提醒我们要「得着基督」呢?想当然,这裡所谓的「得着基督」不是单指着「接受耶稣」或「相信耶稣」,更不是指「得着基督给我们的好处或祝福」,而是「得着耶稣自己」,那是一份对基督的渴慕,是把耶稣当至宝的热切与爱。

 

当保罗在往大马士革的途中遇见耶稣后,他对一切人事物的看法和感觉都改变了过去那些他所仗赖他认为有益的种族、血统、学问、智慧、身分、地位、权柄、能力,现在却都看作有损的,且如同粪土。这戏剧性改变的关键,是因他认识了基督。若是无法明瞭「耶稣基督」是何等地宝贵,又怎可能为了耶稣基督而丢弃万事如同粪土?那些企图在基督裡求祂赐给更多财富、地位、成就、享受……,以基督所赐的福气、平安、喜乐……为满足目标的人,显然对基督的认识还不够,自然也无法体会保罗所宣称的「得着基督」是怎么一回事。到底保罗认识了基督的什么?使他对耶稣基督和对自己、对人生完全改观?使他能抛弃一切,用剩余的生命就仅是为了基督而活?保罗告诉腓立比教会的基督徒这其中的关键:

 

认识了基督的义

 

保罗认为,真正的「义」不是因行律法而得的义,乃是因信耶稣基督而被称义,因为人是不可能完全的。保罗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马书3:23)雅各也一语道破:「因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条上跌倒,他就是犯了众条。」(雅各书2:10)。如图表所示,在上帝那裡有一个标準,我们称之为神的律法,事实上没有一个人可以达到神的标準,就像耶稣说的:「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裡已经与她犯姦淫了。」(马太福音5:27-28)又如使徒约翰所说:「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裡面。」(约翰一书3:15)所以在上帝面前,我们会发现自己是个不完全的罪人。但是以人的角度来看,人也有一套标準,我们称之为法律,那是道德的最低标準,所以对一般人而言,只要我没有触犯法律,就不能被定罪我,我就是一个好人。只不过,一个以人的法律为标準的社会,是一个向下沉沦的状况,因为法律越修越降低标準,人们自然就会越来越堕落,仍不感到自己的罪,但却离神越来越远,也离永生的祝福越来越远。但一个以上帝律法为标準的人生,是一个向上成圣的过程,虽我们可能永远无法满足上帝的义,但是最后那一段不足的鸿沟,便是藉着耶稣基督的十字架恩典,使我们得以在上帝面前被称为义,得以进入永生的天国。这就是我们要认识「基督的义」的重要性,不是我们可以成为义,乃是基督使我们进入祂的义。

 

若要因为行律法称义,保罗过去认为自己做得很好,但他仍心知肚明,自己并不完全,在心中仍然有因罪恶而产生的罪疚感,而那份心裡的罪恶感会使人反映在外在的行为上。当心裡罪恶感越重,外在就会越发地以律法主义的态度去控告、批评、论断他人,对那些在律法上做不到的人加以挞伐。我们要小心并自省,当我们会不自觉地控诉他人的时候,要检视一下我们的内心,是否我们也有一些需要去面对的问题,是否在我们裡面有错误的心态?因为控诉他人,并不会让我们因此而得释放或快乐,反而会使我们作茧自缚,落在被控诉裡。耶稣说:「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被论断」。认识基督的义,会使我们得到真自由、真喜乐,因为知道我就是不完全,所以我需要耶稣,是藉着耶稣基督并祂的十字架,使我们完全。一个在基督裡真认识神与祂的义的人,会向着神的标準前进,虽然是高的标準,但那是一个成圣的目标和过程。那些以人的标準过生活、向低标準前进的人,根本没有重生,当然也无法得到十字架的救恩所成就的义,更无法明白基督的宝贵,也无法看万事如粪土,自然无法打从心底渴望「得着基督」为至宝了。

 

认识了基督的受苦,以至于死

 

只要认真地读过圣经,都会发现一个不变的事实,就是那些真正倚靠神、被神使用、得到神祝福的人,都在他们的生命中经歷过苦难,甚至经歷为真理殉道的过程。无论你在哪个世代都必须有为基督受苦~以至于死的心志和认知,因为基督也是这样为我们受苦以至于死,只是身处不同世代的人,所要受的苦和要治死的并不相同。不要以为不在基督裡(不信耶稣;不是基督徒)就不会受苦或不会死,不在基督裡,一样会受苦,一样会面对死亡,只是在基督裡所受的苦,跟在世界裡所受的苦不一样;在基督裡死的结果,跟在世界裡死的结果也不一样。在基督裡的受苦,是一种与罪恶相争的苦(不与世俗和罪恶妥协的苦),要治死的是我们的罪性与老我,使我们能在基督裡得着置之死地而后生的新生命;若非为基督受苦、受死,人们还是会落在另一种因罪恶捆绑所受的苦,就如许多人所感嘆的人生~工作很苦、念书很苦、人际关係很苦、身体疾病很苦,甚至在各样的奢华宴乐、放纵情慾之后,落在心灵愁苦中走向生命的死亡。

 

当我们真认识基督的美善、认识基督为我们的受苦以至于死,才能真以得着基督自己为至宝,也才会甘心乐意地为基督受苦。圣经记载使徒约翰在领受启示的时候「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做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保罗因着认识基督所受的苦,并祂为人类所受的死,让保罗感受到极大的被爱和安慰,也让他以得着基督为至宝,甘心为耶稣捨弃一切,视万事如粪土。如果你真认识基督耶稣为我们的受苦与受死,就不会为现今所受的一点「小苦」唉声嘆气、怨声载道;如果我们真认识耶稣基督受苦的塬因和为我们受死的目的,那我们今天就会甘心地为祂而受苦、为祂而活、为祂而死。许多世上感人的爱情故事不也都是如此?因为被牺牲的爱感动,而愿意为对方放下一切、付出一切,甚至牺牲一切。我们若真认识耶稣基督受苦是为了我们,受死是为了爱我们,相信我们对祂的回应必然不同。若非认识基督的爱;若不明白基督为我们所受的苦与死,我们当然不会为耶稣基督吃苦,更不会为了爱祂,委身于祂、跟随祂,而愿意付任何代价,更不用说为祂死了。

一个为主受苦,甚至为真理殉道的人,会与一般人为罪受苦乃至于死亡有完全不同的结果。希望我们是为了爱耶稣、为了得着基督而甘心受苦,甚至为主而死,以至于我们可以得到主所给我们的永生~成就与我们所爱的主耶稣基督永远同在的渴望。

 

认识了基督的復活

 

保罗所经歷、所认识的耶稣不是听来的传说,而是亲身的见证,这段见证与经歷,让保罗知道祂是復活的主,因为他经歷过復活的耶稣所彰显出来的能力,让他曾经一度眼瞎,又神蹟式地医治了他。但保罗不敢大言不惭地说自己一定就会得着基督復活的大能,他说「或者」是不确定的语句,因为保罗知道,如果没有与基督同受苦、同死的过程,又如何得着与基督同復活的祝福?保罗因着认识基督的復活,知道自己也需要得着基督復活生命的重要性,让他愿意放下塬有赖以为傲的身分、地位、学问、权柄,并甘心乐意地背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随耶稣、服事基督。相较于今天许多基督徒宣称想要得着基督復活的生命、復活的能力,但却不愿意与基督同受苦,不愿意与罪恶相争,也不要与基督同死,不愿治死自己内裡的老我,却又不断地质疑上帝~何以没有復活的能力在我身上?这是多么荒谬的逻辑,没有在基督裡的死,又何来在基督裡的復活?基督復活的大能,是因着祂的十字架而成就的,要得着基督復活的能力、应许、祝福、永生,那么就要先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还要把自己钉死在十字架上。

 

保罗认为耶稣復活的意义有许多,除了「宣告祂是神的儿子」,也「宣告祂胜过了死亡和阴间的权势」,更「宣告祂所有的应许必然成就」。换句话说,认识基督的復活,是要认识耶稣基督乃是神儿子的身分,越认识神的身分,我们才会越真实谦卑降伏于祂。今天有些基督徒在主面前,带着一副老闆的架式与态度,彷彿基督是我们的奴僕,除了不断透过祷告交办事项给祂,还对祂的表现和回应速度感到不满意,这样的态度表示我们并不认识耶稣。另有一些人什么都怕,就是不怕耶稣,并不认识耶稣基督復活的能力,是胜过死亡和阴间的权势,所以每每为了各样人事物产生惧怕,就屈服于各样的怪力乱神,或被各种异端邪说所迷惑,便偏离了正道,失去了耶稣基督復活的盼望、喜乐和能力。还有一些基督徒,因着不明白耶稣基督復活的意义,也不认识耶稣基督的应许,所以虽然已经活在基督裡重生得救,但却过着心灵贫穷的生活,既不相信神的应许必然成就,自然也不会凭着信心去支取神的应许,或存着盼望等候神的应许成就。认识耶稣基督的復活,会使我们更有信心,更懂得支取基督的权柄、应许和能力。如果我们不那么真实地认知和感受耶稣基督是復活的主,那我们的生命就会常常软弱。

 

愿我们都更真实地认识基督復活的真谛与内涵,并经歷祂復活的能力,使我们由衷地以「得着基督为至宝」成为我们所渴望、所努力的,就必在与神同行的过程中,得着全然不同于世界的喜乐、自由与满足。

                 

(文章授权/湖光基督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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