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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性别平等教育法》(以下简称「性平法」)修法一事如火如荼进行,内容持续引发争议不断,近期更爆出《青春水漾》性教育影片于台北市国小播放,片中除有不少露骨对白,甚至教导学生探索身体、寻找「性感带」,令多数家长忍无可忍,气得痛批「性教育」不等于「性交教育」,要求北市教育局停播。

11日,一群律师、教授、家长及校园教育工作者们齐聚一堂,针对性平法修改一事进行商讨。面对近来这波荒唐影片事件,家长痛心指出:「真的有非常多家长不知道教育部在做甚么?」老师们也不清楚,很多时候清楚时,已经来不及了,认为许多政策的推行根本是「暗渡陈仓」。

釐清观念:「性别差异」不等于「多元性别」

社会大众应釐清「性别差异」与「多元性别」的不同。

针对此次性平法修法欲将「多元性别一词入法」,与会学者指出,目前国际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有「多元性别」一词,这是台湾自己发明的词汇。

从医学角度上来看,没有任何人可以同时分泌睪固酮及黄体素,如果同时存在就「无法维持生命」;泰国人妖从小就被施打女性荷尔蒙,但平均寿命仅有40岁,活不了太久,因为这违反人性,所以事实上根本没有所谓「第叁性别」的存在。

学者同时强调「性别差异」不等于「多元性别」。「性别角色」定义是指在某文化之下,人们赋予男人、女人合宜的角色行为,是后天学习而成。例如农业社会中,主流文化是男主外、女主内,因此负责耕田的男性被教育要阳刚,持家的女性被教育要具阴柔特质。

工业社会之后,机器取代体力,社会开始重视IQ、EQ的强弱,男女在IQ上没有太大差异,女性EQ反比男性佳,所以有越来越多女性在工作上着力,双薪家庭世代跟着来临。演变至今,现今社会不再强调男性阳刚、女性阴柔,而是男女都要学习「刚柔并济」,于是逐渐有很阳刚的女生、阴柔的男生出现,这是文化下造成的「性别差异」,跟男女性别无关。

目前专业上订定的性别角色有「四分化」,其中「未分化」的族群是属幼稚园孩童,可见其它的「男性化、女性化及双性化」叁项性别角色,都是由「社会化」学习而来,并非「天生」,目前同性恋也尚未有科学研究证明是天生,因此多元性别一词绝对是错误的。学者提醒,现在要密切关注幼儿的性平课纲修订一事,以目前教育部不合理逻辑的想法,恐怕会把孩子教成不男不女。

教「尊重」更胜于教性别

学者认为,「性别平等法」立法塬意是好的,但国家想做到真正的「性别平等」,应针对「男女平权」做努力,性别平等教育改革应该重视「文化之间」两性的不平等,例如男女在机会、家庭资源或职场升迁上的平等。

平等的基本意义是多数尊重少数、强势尊重弱势,所以教育法最应该教导的重点是「尊重」观念,而不是去教导认识多元性别。因为当男的一旦变为少数,他一样会被欺压,因此重点是多数(强势)有无尊重少数(弱势),跟男女其实没有关係。

根据国际上联合国法条,谈到性别平权时并无指「任一性别」,而是男女有同等价值,需要被相等对待。性别角色的外显行为,通常是基于流行文化或是社会规範,所以角色一定是后天学习而来。今天的修法人士,却把这两者搞混,以至于欲将多元性别入教育法。

目前社运模式也逐渐进入校园,把校园搞得乱七八糟。同性恋、性别角色差异、跨性别者都是非常少数,我们尊重「性少数」,但法律是维护多数者的权益,今天却发生少数在侵犯多数的权益,这是不对的。当社会大众关注民法972修法时,也应该更多关注影响下一代的性平教育法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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