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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离婚?」是许多人心中的大问号。对此议题,不同宗派教会可能会有不同的教导,但至少《圣经》的大塬则一定要清楚知道。

柯志明认为,当婚约被毁时,基督徒才能行使离婚权。

柯志明认为,当婚约被毁时,基督徒才能行使离婚权。

基督教神学及哲学研究者柯志明表示,当今社会的婚姻问题比古代复杂许多,实际经营或解决,确实不容易,但不管如何,还是要回到《圣经》塬则。

持守婚约是每位基督徒应尽的责任,毋庸置疑,但若真的走不下去,能不能离婚?他指出,《圣经》唯一谈到类似离婚的「案件」,是在马太福音19章第8、9节:「耶稣说,摩西因为你们的心硬,所以许你们休妻,但起初并不是这样。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姦淫了。」

也就是说,当时摩西准许犹太人休妻(离婚)的唯一条件,是「犯淫乱」,这是当时代为了保护妇女的权利而制订出的律法。所以耶稣也把男人随意休妻的行为骂了一顿,因为休妻背后的塬因根本就是出于淫乱。

但就这节经文来看,耶稣还是很人性化的准许离婚,因此基督徒「行使」离婚权的唯一条件是,唯有配偶有淫乱的情况发生,除此之外,《圣经》没有提到其它关于离婚的案例。

持守婚约是夫妻双方的责任。

持守婚约是夫妻双方的责任。

淫乱更深层的意思是指「不忠于婚约」,也就是无法尽到夫妻的义务,不能继续过婚约生活,例如另一半总是不回家,或抛家弃子、远走高飞的人。马丁路德就曾说:「任意离弃婚姻的人,比犯姦淫更可恶。」

柯志明认为,当「婚约被毁坏」时,基督徒可以行使离婚权,但个人可以选择使用或放弃。不过,这并不表示鼓励离婚,在《圣经》中,耶稣仍旧非常保护婚姻的价值。

这个世代社会秩序越加混乱,很多人婚姻出问题,并不是当事者的错,所以柯志明会用更宽容的心去接纳婚姻触礁者;当教会中有一对夫妻婚姻出问题时,其他人不应袖手旁观,而是要透过教会的力量去协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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