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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Shutterstock)

21世纪的显学-幸福

 

据去年报导,哈佛大学公认最受欢迎的选修课程是「幸福课」,由一位以色列裔美国人的年轻讲师授课-塔尔‧宾‧夏哈尔(Tal Ben-Shahar,Ph.D.)许多学生反应,这堂课改变了他们的一生!何谓幸福学?即正向心理学,据报导这将成为21世纪中的显学。以下幸福的概念,取自这讲师演讲内容片段:1、幸福感,是衡量人生的唯一标準,是所有目标的最终目标。2、幸福是快乐与意义的结合!一个幸福的人,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可以带来快乐和意义的目标,然后努力地去追求。真正快乐的人,会在自己觉得有意义的生活方式裡,享受它的点点滴滴。3、10种幸福便利贴:遵从你内心的热情、多和朋友们在一起、学会失败、接受自己全然为人、简化生活、有规律地锻炼身体、睡眠、慷慨、勇敢、表达感激。

 

3-4纪奥古斯丁爷爷忏悔中的幸福

 

处于第3-4世纪,曾享尽情慾中的快乐与快感,后又在真理中信而悔改,写下经典名着《忏悔录》的奥古斯丁爷爷,如何定义幸福呢?幸福的概念又从何而来?

 

他认为这幸福的概念是存在人们记忆中的,是人在伊甸园中与上帝幸福生活的印象,是生命全然平安的领受。奥古斯丁因而定义:幸福是向着上帝、由于上帝、因为上帝而喜乐;就是这样,不是任何别的。幸福不是由于生活的任何条件,或满足的人事物所构成的。

 

当人以「享受上帝」为生命终极的目标时,他就是爱上帝、爱真理,活在一个对的爱的秩序中,也是活在幸福中。世界上的事物,本是作为「使用」的对象,藉以达到享受上帝,但人若将这些当作「享受」的对象,本末倒置,人的幸福不会加增,反倒如圣经所说「以别神代替耶和华的,他们的愁苦必加增」(164)两种幸福,你喜欢哪一个?哈佛大学的幸福,有清楚的目标、具体做法,容易实践,幸福彷彿在转角之处触手可及,但这些条件是否也容易因限制而稍纵即逝?奥古斯丁爷爷忏悔中的幸福,挑战读者拿掉看的见的事物,单以看不见的上帝为享受的对象,意味着挑战我们的安全感,好让我们连结于生命的源头,即连结了幸福的起点。

 

两种幸福衝突吗?这不是二择一的课题,乃是学习放在对的秩序中,以「享受神」,为人生的目标;使用神所赐的丰富资源,却不把祂当作追求的目标,活在正确秩序的幸福中,便能经歷在《忏悔录》中的名言:

 

祢驱使人,让人能在讚美祢之时,得到他的喜乐,因为祢造我们塬是向着祢,我们的心不得安息,直到它安息于祢。

You made us for yourself and our hearts find no peace until they rest in you.

 

(文章授权/泉源之声-台南圣教会) 作者 / 李映洁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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