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台北市国小学生家长会联合会张锟盛法律顾问28日出席第二场「同性婚姻修法」公听会,表达台北市国小家长的心声。

台北市国小学生家长会联合会张锟盛法律顾问28日出席第二场「同性婚姻修法」公听会,表达台北市国小家长的心声。 (本报摄影)

「对同性法律关係的尊重与包容,不该箝制或抹灭异性婚姻与家庭关係。」

台北市国小学生家长会联合会张锟盛法律顾问28日于第二场「同性婚姻修法」公听会上表示,此次修法给家长最大的疑虑在于─「同性恋关係会不会让异性恋关係受到威胁」,例如前阵子台大机械系考题违反性平法的事件来说,不难让人想像民法修正通过后,是否使每个人的宗教观、道德观,甚至言论、学术自由都要受到限制。

「『同性恋者的权益保护』与『同性恋文化推广』不一样,但界限何在?」张锟盛质疑,婚姻平权本在探讨如何保护同性恋者的权益问题,但为何人们对此的尊重与包容,却会使一夫一妻的制度成为「歧视」?

「同性基本权利保障,不该以多数人的意见,剥夺少数人的基本权利但不能为了让少数人不想跟别人不一样,就要求别人改变他既有的婚姻与家庭的观念,甚至讲一夫一妻制度时,用性别平等来处罚、限制人的言论自由。」当前性别平等教育法已在校园中发生「一夫一妻」价值观的受罚事件,未来民法修正通过后,两性教育是否也会随着民法定义的婚姻关係而改变?

这不是危言耸听,以下就是现行法律:

性别平等教育法第17条规定:「国民中小学除应将性别平等教育融入『课程』外,每学期实施性别平等教育相关课程或活动至少4小时。」性别平等教育法实施细则第13条也规定:「本法第十七条第二项所定性别平等教育相关课程,应涵盖…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课程,以提升学生之性别平等意识。」

「家长最关心的是教育。」

回到台湾的教育来看,从民国97年开始,12年国教课纲就透过教科书及教师手册等教材,已从教育孩子尊重多元性别差异,变成宣导「对自我归属性别的自我认知与接受」,透过教育社会化的引导发现自我的性倾向,这一切都不是家长乐见的结果。

因此,他代表台北市国小学生家长会联合会在同性婚姻的议题上,主张另立专法。

▌HOT!!! 本周超热门 ▌

中塬大学表态! 反修民法972声明:婚姻一男一女组成

「不容修改民法!」 下一代幸福联盟吁:11.30再围立法院两天

新竹县通过反修民法972 盼各县市一同响应!

【张振华专栏】给同性恋朋友的一封道歉信

针对同权会指控 台北灵粮堂声明全文

 

【为今日报脸书按讚 成为转化社群媒体勇士】

逾百万读者都喜欢看,24小时陪你用「新闻」看见「基督视野」

● 手机立即加入:(点我)
● 扫行动条码:

  • 关键字
分享
意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