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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役士兵洪仲丘的不幸死亡,引起台湾民众热切关注与议论,有许多人觉得不可思议,疑惑究竟人与人之间是有什么样的深仇大恨,以至于一个人竟然要毁灭另一个人的生命。然而,作为基督徒,我心裡虽然悲痛,但却一点也不感到意外。

公义与平安是从神而来

理由很简单,在一个不认识上帝、不敬畏上帝、不爱上帝的国度,我们实在没有理由期盼这国度裡的人们能够脱离始祖亚当的遗传,也没有理由幻想人们能够在这样的国度裡享受公义与平安。这种评论不是出于悲观的犭儒,乃是奠基于《圣经》的教导。《圣经》教导我们不要对这个世界抱持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这个世界能够救自己,那么耶稣又何必被钉在十字架上?

只是,当基督徒这样看待社会事件时,必定会引起社会上许多人的不屑与愤怒。他们会说:「现在是我们追求正义的时刻,不是你们这些教徒宣扬自己宗教的契机,宗教团体想要搭社会事件的便车,还是省省吧!」但其实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不知道《圣经》早已指明人总是一错再错,有止不住罪恶意念的倾泻。

基督徒阅读旧约《圣经》时就会知道,今天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与过去并没有什么不同。人心仍然是「装满各样不义、邪恶、贪婪、恶毒;满心是嫉妒、凶杀、争竞、诡诈、毒恨;又是谗毁的、背后说人的、怨恨上帝的、侮慢人的、狂傲的、自夸的、捏造恶事的、违背父母的、无知的、背约的、无亲情的、不怜悯人的。」(罗马书1章29~31节)。

缺乏圣经真理根基的人权 终究是肤浅

      人之所以有一种不可随意被侵犯的权利、一种独特的尊严,乃是因为人是由上帝的形象所造。

《圣经》是真实可信的,因为《圣经》乃是上帝的话,而上帝参透万事,祂向我们指示的绝对不虚假;对此,千百年来的人类歷史,正好可以为人的无知作证。特别是在这时刻,因着媒体的不断报导,让许多人都误以为台湾民众其实非常在乎公义、非常有人情味。但我们只要用长一点的时间尺度来看台湾社会,就知道这个社会其实并没有那么在乎公义,台湾过去发生过许多悲剧,其中有许多正义都还未得伸张,但现在还有谁惦记着?

从基督信仰的眼光来看,对公义的追求若不扎根在真理之上,终究也是肤浅的。面对洪仲丘的不幸死亡,有很多人开始唿吁必须重视人权,即便是在军队这样特殊的制度裡,也同样必须重视人权。人权这个词汇大家越来越朗朗上口,但究竟我们是凭着什么说人有人权?人们常说:「人权是争取来的」,那么那些争不到的人,是否就活该没有人权?又有一些人会说:「人权是宪法保障的」,但《中华民国宪法》岂有说明它究竟是凭着什么来保障人权?它有对此提供一点理由与依据吗?其实没有。还有一些人会说:「人权是天赋的、是与生俱来的」,但这种说法就更玄了,这样的回答其实没有回答什么,而只是让人权这个概念变得更加空洞离奇。

作为基督徒,我们清楚知道,人之所以有一种不可随意被侵犯的权利、一种独特的尊严,乃是因为人是由上帝的形象所造。西方伟大的基督徒政治思想家把这样的信仰带进实际的政治制度裡,因此我们如今享有人权。如果有谁想要抹灭人权与基督信仰的关係,他就是说谎的。事实上,除了基督信仰,我们找不到人有一种不可随意被侵犯的权利根据。

福音本是神的大能 人由恶转善的关键

反过来说,不以基督信仰为根基,我们真的能够谈什么人权吗?跟谁谈?谁要相信与接受?在这个人人自以为是的世界裡,我们不倚靠上帝,要怎么谈人权?当然就是空空洞洞的谈!

现代许多所谓的知识份子好谈人权,却以谈上帝为耻,所以他们的人权,可以随己意的套用在支持同性恋或支持废除死刑上,我们如何期待空洞且没有根据的概念,能够带领这个社会走向光明与公义?但当我们说谈人权必须得回到基督信仰裡,必须回到上帝的旨意、律法与祂创造的秩序裡,却又有人会为此感到不悦。

十字架的道理告诉我们,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倚靠基督耶稣与祂的救恩和道理。基督徒应当要怎样回应近来发生的、种种叫人悲痛的社会事件,答案必定是人人都需要知道并且拥抱福音。福音本是上帝的大能,唯有福音才能叫人真正改变、扭转人的罪恶,帮助我们看清楚这个世界的真相。

如果说这些社会事件能够对基督徒有什么样影响?就是更确定基督徒所信的信实,以及基督徒被上帝赋予的各种任务,有多么重大。祈求上帝帮助我们,改变众人的心,让人能够谦卑认识、仰望与敬畏祂的荣耀,而这将是一切问题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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