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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号公投案正方代表游信义。(画面来源/影像撷取自中选会直播画面)

今天下午两点半是公投第十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规定应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结合」的首场意见发表会。由刘嘉薇委员主持,正方是下一代幸福联盟公民行动总召游信义,反方则是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秘书长简至洁。

简至洁在辩论中提出多点控诉,包含近日仁亲协会申请公投反方辩论一事,以及爱滋病相关报导等多项他们认为的不实消息。并强调同性与异性结合的永久生活关係「就是因为有差异,才要谈平等」。

 

游信义则专注「在一男一女」的婚姻是「普世性」的「社会伦理基础」,每一位台湾人都是来自一男一女的结合。当大法官释宪判民法违宪,他质疑大法官没有民意基础,「人民同意吗?」并再次强调「同性与异性的结合不能叫婚姻」,同性婚姻也不是基本人权。

 

他表示「人权」不能被他人干涉,就像生命权、信仰宗教的自由权不能被剥夺,如果婚姻也是人权,「那7、8岁的孩子要结婚,我们不会让孩子结婚,因为还没有到那个阶段──婚姻不是基本人权,是一个制度,要负起责任。」

 

「我们的宪法保障婚姻自由,指的是在一个合法的婚姻制度下,你有选择结婚或不结婚的自由,而不是毫无限制的缔结各样婚约的自由,更不是你要结婚就可以随便改动制度的自由。」

第十号公投案反方代表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盟秘书长简至洁。(画面来源/影像撷取自中选会直播画面)

简至洁则分享自己的故事,她的全家都知道她喜欢女生,直到大法官释宪那一天、听见自己的家人唤自己的伴侣「太太」,「这对许多异性伴侣来说这么简单的称唿,但是我等了很久。」她质疑「排斥」与「隔离」怎么会是「爱」?

 

游信义回到婚姻定义和制度的讨论,表示很多地方已经开放同性伴侣註记,「生活实际的部分有保障不完备的地方,我们可以讨论。同性(伴侣)要在一起国家法律是绝对不会干涉和介入的…我们(台湾)对同志朋友相当友善,你们可以过你们的生活。」

 

「真正的核心是──希望国家或立法院能够『积极的保障、(以婚姻)制度性的保障他们同性结合的关係』,我要跟大家报告,这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游信义认为一个关係要进入制度的保障,就要明白它的意义。婚姻是一个制度,制度有目的和限制性。「一男一女的婚姻对国家有不可取代的重要性和价值,生命需要在一男一女的範围内发展,让人类社会可以延续,不只是满足个人慾望。」

 

他表示,同性婚姻在社会延续发展上不同于异性婚姻,不同的事物不同对待才是真正的实质平等。儘管,简至洁强调「传统婚姻的定义一直都在改变中」,从一夫一妻多妾、男女不平等的婚姻…他们要做的只是让婚姻定义「从男女平等走向性倾向平等」,并坚持爱家公投的行径就是一种压迫手段。

 

游信义多次回到制度问题,如果多数民意没办法接受,怎么能硬将此观念强加在全台湾人身上?他强调自己并没有歧视同性伴侣,但一夫一妻是社会稳定最根本的基础,之所以这个制度需要被规範,就在于婚姻的功能性、意义性,和社会下一代繁衍更有重要关係。

 

「有了婚姻和家庭才成为国家,当婚姻制度被改变,所有伦常秩序都会随之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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