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耶稣为罪人而死。我知道我是个罪人。
我知道祂邀请那些随时灭亡的人到祂那裡。 我是其中一个。
我知道,应祂亲自的邀请,我已将自己委身于祂。
我从果效得知,祂迄今一直与我同在,否则我早已离开信仰。
因此,我知道祂为我而死。 因为如果祂要我灭亡(祂这样做是公义的),祂就不会向我显示这些事情……
我知道我是神的孩子,因为祂教我说,「阿爸父」。
我知道我是祂的,因为祂使我有能力选择祂。 如果祂没有将这样的选择和渴望放在我心裡,这是永远不会发生的。
过往在本质上,我太盲目以致无法认识祂,太自负以致不能相信祂,太固执以致无法侍奉祂,太吝啬以致无法深爱祂。
过往我对祂的管治、祂的义、和祂的恩典充满敌意,这敌意太强大以致不能被除祂以外的任何力量所制服。
现在我对祂的爱只是一个微弱的火花,但这爱的火花也是来自祂自己。 祂点燃了它,并让它不断燃烧。而因为这是祂的工作,我深信大水也不能熄灭它。
https://tollelege.wordpress.com/…/11/10/i-know-by-john-n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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