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神啊,你的意念向我何等宝贵!其数何等众多!-《圣经》诗篇139:16~17
12日,美国阿拉巴马州(Alabama)州长-劳勃‧班特利(Robert Bentley)签署「禁止肢解堕胎(dismemberment abortions)手术」法案,成为全美第5州立法禁止该手术的地方。
该手术涉及名为「子宫扩张及排空术」(dilation and evacuation,D&E)的方法,属于「怀孕中期」(指第二孕期,4~6个月)的流产手术。此时期的胎儿已发展出轮廓,医生会使用工具将躯体分为细块,再连胎盘一起抽吸出来。
「他们是有心跳,有脑部活动的孩子。」 法案将影响社会对堕胎的舆论走向
「『保护胎儿禁止肢解堕胎手术』将影响美国社会对堕胎政策的舆论走向。」国家生命权利组织(National Right to Life)主席卡罗‧托比亚斯(Carol Tobias)讚扬州长的此一决定;并强调,「肢解胎儿就是杀人。在第一孕期后,胎儿就是有心跳及脑部活动的孩子,五臟六腑已成形。他们努力活下去、努力跨越一个又一个里程碑。」
该组织执行长玛丽•鲍尔奇(Mary Spaulding Balch)进一步解释,医学课本详细又冷血的教导肢解胎儿方法,社会不应「美化」此举,众人当站出来反对,「每当你觉得不可能再有比这个(肢解堕胎)更令人反胃的事情时,『堕胎工业』总能不断吓破大家眼镜,推出更骇人的技术。」
子宫扩张及排空术于1970年代发明,因手术残忍,所以规定唯有在胎儿严重危及母亲生命、或畸胎判定无法存活时,才能使用该方式。但若怀孕妇女未在第一时间发现、无法面对怀孕事实、没有管道或经济能力…等情况下,一但超过第一孕期,也会採用此方法取出胎儿。
捍卫胎儿生命权法案获支持 多州陆续跟进
「任何意图或试图进行肢解堕胎手术,夺取胎儿生命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除非胎儿严重危及母亲生命。」美国阿拉巴马州州长劳勃‧班特利签署参议院363号(SB363)法案,也就是「保护胎儿禁止肢解堕胎手术」法案,对此,外界给予大力支持,法案在参议院以「30比2」通过、众议院以「74比26」通过。
除阿拉巴马州,包括堪萨斯州(Kansas)、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奥克拉荷马州(Oklahoma)和西维吉尼亚州(West Virginia)都已签下法案;爱达荷州(Idaho)、密苏里州(Missouri)、内布拉斯加州(Nebraska)和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也陆续通过投票。
「捍卫弱小权益,包含未出世胎儿,一直是路易斯安那州悠久歷史中,最重要的传统。该法案将保护这项传统,让我们在这条路上继续向前迈进。」路易斯安那州也在前不久通过法案,议员麦克‧强森(Mike Johnson)欣慰说,「这将保护每个孩子,让他们远离人类残暴的恶行。」
「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你未出母胎,我已分别你为圣。我已派你做列国的先知。」-《圣经》耶利米书 1:5
▍HOT!!! 本周超热门 ▍
一个破碎的生命,39年得不到母爱,最后发现唯有「上帝」才能填满一切
「国军化妆师」国防部发言人罗绍和煺役 洪仲丘事件经歷神:世界虽险恶,神时刻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