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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製图)

「信与不信不能同负一轭」本来看上下文,是用在经商上面;但是如果经商都不行,那结婚更是不行了。我发现,有些未婚姊妹的死穴就是爱情。

有时候看到一些看起来很爱主的姊妹,碰到爱情,就比较会有盲点。有些姊妹昼夜都想拥有爱情,特别是想要跟不信主的弟兄结婚,我们往往劝不住。她们会有很多理由-「我可以结婚后再影响他信主。」其实如果婚前对方不是真心信主,婚后就更难了。

这个规定,看起来是限制我们的自由,其实是保护我们。两个人每天生活在一起,信仰不同怎么相处?要不要十一奉献就吵翻天,我们要主日对方要出去玩,生小孩后小孩要拜祖先吗?这些问题这么多,怎么相处呢?

我先生当初追我的时候,我跟他谈条件,其中一个就是要是基督徒。他问我「我尊重你的信仰,我没有叫你跟我一起拜,你可不可以尊重我的信仰?不要勉强我跟你一起信耶稣?」我问他,「如果我尊重你的信仰,你可不可以也尊重我的选择?」他说好。

我说「我尊重你不用信耶稣,请你也尊重我我一定要嫁给基督徒的信念,所以我们不要交往吧!」他听完就乖乖信耶稣了。

我从来没有勉强我先生信耶稣,我只是坚持要嫁给基督徒而已,我对配偶的选择权,是我的自由啊。

当然未必是基督徒都能结婚,有些基督徒也怪怪的,活不出真实信仰的基督徒也别考虑。

你什么时候知道你是爱神,而不是「爱」爱神?

当你爱一个人,上帝叫你捨,你仍然能顺服时,你就是爱神而不是爱「爱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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