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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中心製图)

近日「修改民法972」议题到底在吵甚么?为什么总有一大群人要坚决反对?甚至不惜走上街头抗议推动的立委黑箱作业?其实,老百姓们也想好好生活,却被逼着必须一再让沉默的多数民意「不再沉默」、「大声传达」给政府听见,因为,这真的绝非只是「谁与谁结婚」这么简单而已。
 
今(23日)晚8时打开公视《有话好说》节目,即可看到受邀来宾柯志明教授与林永颂律师,透过现场直播方式,从不同角度论述表达「反同婚」的论点。主题包括:「歧视与平等权?」、「颠覆家庭制度破坏社会秩序?」、「收养权与子女权益」、「性氾滥与乱伦?」、「立专法与修民法」…
 
节目主持人陈信聪表示,「这两人应该是目前最具论述能力的人,应该是一军中的一军。」相信会是一场精采的讨论。
 
事实上,「静宜大学生态人文学系」专任副教授柯志明,约自1995、1996年就开始谈论此议题,「这是一个重大的议题!」其在为此发声过程中,有这深刻体会。
 
请问我们台湾有没有赋予同性恋者有「同性婚姻」的自由?如果他们结婚,会被逮捕、被判刑吗?答案是「不会。」所以,台湾的同性恋者有没有缔结同性婚姻的权利?答案是「当然有」。那请问,到底在吵甚么?
 
柯志明指出,谈论同性婚姻时,至少在台湾、西方社会中,他们要争取的不是「可不可以结婚」,因为,「你(同性恋者)结婚,其实没有人会管(限制)。坦白讲,在台湾你要跟一隻猫结婚,没有人会管你,或是跟手机结婚的都有。没有人会反对,没有人会逮捕你,政府也不会去干预,所以不可以说没有这个自由,是有这个自由,只是它是不被干预的自由。」
 
现在要争取同性婚姻的人,要争取的不是结婚的自由,而是国家要用一个制度予以保障、肯定同性婚姻,若用法学的观念来说,意即,他们要争取的是一种「积极的权利」,也称作「福利权」。

但是,同性婚姻有需要动用到修改整个国家的婚姻制度,给予其保障吗?这是值得思考的。
 
在这议题上,赞同的人士顶多就是诉诸「平等、自由」,但是美国政治哲学家Michael J. Sandel曾说,平等、自由,都没有办法说服我们,为什么同性婚姻必须被国家用制度来「保障」它?
 
「我们不要以为这仅是涉及到个人的事情,它其实涉及到整个社会文化。」今天有人提出另一种看法,认为婚姻不限于异性、男女,同性也可以有婚姻关係,这时,他们对婚姻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解,而这「解构」,是以前大家从未碰过的挑战。

欲对该议题有更深入了解,想知道其立法,为何牵涉到的不只是两个人相爱的层面,今晚8时,别错过公视《有话好说》现场直播,节目将以一小时时间,讨论「为何不支持同性婚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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