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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婚议题再思何为「婚姻」。

从同婚议题再思何为「婚姻」。 (编辑中心製图)

婚姻不限于一男一女?只要两个人相爱就能结婚?这是近来社会上持续吵得沸沸扬扬的议题。有人坚持捍卫传统婚姻价值,有人高举自由人权旗帜,以致持不同意见的彼此,从立委、艺人、媒体、到市井小民,为同婚是否入法,讨论得面红耳赤。

到底同性之间的结合,能否算「婚姻」?又是否值得国家动用到修改《民法》,来保障同性伴侣关係的权利?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价值与制度,有何值得国人「捍卫到底」的理由?

针对以上几点,自1995、1996年起就开始谈论此议题的「静宜大学生态人文学系」专任副教授柯志明,从「婚姻」的「本质」与「价值」提出见解,供社会大众思考。

长久以来,我们可能错解了婚姻真谛

婚姻的本性及价值是什么?这是我们今天面临到最严重的一个问题。

在人类歷史上有各式各样的婚姻制度,如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甚至多夫多妻,柯志明指出,依据人类学研究,人类基本上、大部分的社会,都是「一夫一妻」,即便今天的伊斯兰教国家,容许一夫多妻,但现实生活上,大多数仍然是一夫一妻。

婚姻一个很重要的本质,一定是存在于「两性之间、男女之间」。朋友之间可以是异性,也可以是同性,但为什么婚姻存在于男女之间?因为涉及到婚姻的本性及价值。

婚姻和人类的「生命、存在及延续」,有不可分割的关係。如果人类的生命是尊贵的,那婚姻一定也是尊贵的。

婚姻存在于男女之间,而且不是一般的男女,请注意,婚姻它是一个「公共的关係」。它不是一个私人关係。作为夫妻,有一项非常重要的价值,在于「公共性」。朋友可以有私人性,但夫妻关係不能是私人性,意即不能不告诉别人,甚至有义务要告诉别人,否则会产生很大的困扰和混乱。

婚姻必须「公共化」。婚礼一个很重要的意义,就是「宣告婚姻的公共性」,为什么婚姻要变成一种公共关係?因为它要「得到整个社会的制度性保障」,且必须要有整个社会的力量去保障它,这是因为,婚姻与整个社会的伦常秩序、人类延续生命,有不可分割的关係。

婚姻,很自然的就会变成家庭,家庭,很自然的就会繁衍成社会;婚姻、家庭、社会的伦常关係,是「自然产生」,而非「人为建构」出来。

柯志明进一步反问,如果婚姻是社会建构,那社会是否也是社会建构?又是什么建构了社会?社会从哪裡来?

不容否认的是,社会,是从家庭、从婚姻而来。我们的文化一直想灌输我们一种观念,婚姻是人类从社会发明。

事实是:

婚姻不是人发明的。

婚姻及家庭,是先于社会群体而存在,更是先于国家而存在,婚姻是「前政治」的一种存在。

所以同性婚姻,不能算是婚姻。

1203北中南共有20万人站出来表达守护婚姻家庭价值、及下一代教育的决心,盼政府能听见民意。图为台北场凯道集结。

1203北中南共有20万人站出来表达守护婚姻家庭价值、及下一代教育的决心,盼政府能听见民意。图为台北场凯道集结。 (照片提供/下一代幸福联盟)

那到底在吵什么?

国家有绝对必要的理由,来保障、甚至不可更改「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更甚来说,不但不容草率更改,还必须「保障到底」。

请问,我们台湾有没有赋予同性婚姻的「自由」?如果同性恋者结婚,会被逮捕、被判刑吗?答案是「不会。」所以台湾的同性恋者有没有缔结同性婚姻的权利?答案是「当然有。」那请问,到底在吵甚么?

谈论同性婚姻时,至少在台湾、西方社会中,同运要争取的不是「可不可以结婚」,「因为你(同性恋者)结婚,其实没有人会管(限制)你。坦白讲,在台湾你要跟一隻猫结婚,没有人会管你,或是跟手机结婚的都有。(这些)没有人会反对你,没有人会逮捕你,政府也不会去干预你,所以你不可以说没有这个自由,是有这个自由,只是它是『不被干预』的自由。」

柯志明表示,现在要争取同性婚姻的人,要争取的不是结婚的自由,他们极力要争取的是,国家用一个制度予以保障、以及「肯定」同性婚姻,若以法学观念来说,意即,其争取的是属于「积极的权利」,也称作「福利权」。

就像在台湾设立大学,不但有办学自由,国家还设立大学法律的制度、予以保障。然而必须要问的是,国家为何要用某些制度、去保障某些事情呢?

请问,台湾有没有用制度去保障「男女关係」,台湾有没有「朋友法」?有没有「爱情法」?大众有没有去要求国家保障,比如用一些补贴,让我们谈恋爱时有特别的福利?「没有。」

但爱情重不重要?「重要。」很多「关係」都很重要,可是,国家没有设立制度去保障它。

国家为何要设立制度去保障婚姻?Why?理由很简单。

因为「被保障的对象」,对国家来说,具有「积极重大的价值」。

请问,国家会生小孩吗?小孩从哪裡来?小孩是从「人」生出来。国家由人民、主权、领土组成,其中「人民」最为重要,因为没有人民,就没有人伸张主权,没有人民,就没有人佔领土地并管理。人是最重要的,而人是由国民生出来;但人不能随便生,国家希望人民在被国家认可的一个制度、关係内,去生小孩。

在生理上,「人」需很长的时间去成长;在心灵上,「人」需要被教育成一个「有价值」的人,如何做到?必须要在「婚姻裡面」;婚姻和生育,有不可分割的关係。

现今世代喜欢谈恋爱自由、不喜欢生育,矛盾的是,如果人这么的有尊严,为什么我们会去鄙视将人生出来的婚姻呢?如果人是非常尊贵的,那么我们应该要去「珍惜」会将人生出来的「男女关係」。如同我们会珍惜地球,因为地球使尊贵的人可以生存,道理是一样的。

所以,你重视人的价值,你也会去重视-使得人生到这世界上、长成一个有价值的人的「那一个关係」,而那个关係就是「婚姻」。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国家要去保障婚姻,几乎没有例外。全世界都是如此、没有例外-积极的去保障婚姻。

可是今天有人提出另一种看法,认为婚姻不限于异性、男女,同性也可以有婚姻关係,这时,他们对婚姻提出一种新的理解,而这理解,是以前大家从未碰过的挑战。

同性恋关係,在人类歷史中早已存在,可是柯志明还未听过哪个歷史阶段,有哪个文化,要去提倡同性婚姻。即便是对同性恋行为有极度包容的社会,如古代西方社会,也未有所谓同性婚姻的主张。所以今天同性婚姻的主张,绝对是件非同小可的事,因为它对婚姻进行一种「重新定义」。

今天这世代碰到一个挑战,就是婚姻要「重新被解构、重新被定义」,以后和性别有关的这些名词和伦常角色,都要取消,如父亲、母亲,这些有「性别关係」的角色,都要取消,用「中性名词」来代表。

柯志明强调,这不是针对个人、或一些族群,而是谈一种制度、一种文化。所以请不要以为这样的言论在捍卫传统婚姻,或反对同性婚姻,甚至认为这是在仇恨同性恋者,请不要这样想,这个逻辑是不正确的。

「除非你说服我是错的,否则我一定会坚持这个价值。」柯志明说,此价值和论述对大众是有益的,是会帮助人的,即使遭遇攻击,但为此,他会坚持下去,也勉励大家如此行。

「除非你说服我是错的,否则我一定会坚持这个价值。」柯志明说,此价值和论述对大众是有益的,是会帮助人的,即使遭遇攻击,但为此,他会坚持下去,也勉励大家如此行。 (摄影/记者张嘉慧)

在此议题上挺身而出的「价值」 回到圣经来看

我们不要以为这是涉及到个人的事情,它其实涉及到整个社会文化。

从圣经来看也是一样,创世记第一章、第二章,那时没有国家,但那时已经有婚姻。

婚姻是上帝设立的。

上帝造男造女,有一个很重要目的,就是要他们二人成为一体,很「自然」就是这样。

婚姻一定跟「男女」有关係,一定跟「性」有关係,因为它跟「生命」有关係,而我们的生命一定跟性有关係,跟我们的「母亲、父亲」,他们的「性关係」有关係。

柯志明说,看《圣经》中十诫的后六诫,基本上都是属家庭伦理範畴。有神学家说,其实整个《圣经》就是上帝对人类一个「大家庭的叙事」,我们人类就是一个大家庭。讲得再神学一点,上帝在某个意义上、在内裡的意义上,祂本身也是具有「家庭关係」的上帝。上帝是「叁位一体」的上帝,祂有叁位格-圣父、圣子、圣灵,在内裡的意义上,祂就是一种家庭关係。

圣父(父)、圣子(子),圣灵生了我们,所以具有母性(母)特质,得见家庭非常重要。如果要回到神学来说,家庭的结构,其实是根植于上帝的「叁一性」,「请问,我们可以随便乱改变这种关係吗?我们没有这个权力。」

正因婚姻是上帝所设立,所以即使是非基督徒,也能理解这件事,因这是属「创造的秩序」,所以非基督徒也能够凭着作为人类的人性,理解婚姻关係。

世上的光盐,具「公共责任」

耶稣的门徒要做「公共的基督徒」,基督徒的身分,本身就具有公共性。没有私人的基督徒、没有隐藏的基督徒这件事。圣经说,基督徒要做世上的盐,世上的光,这就是基督的「公共身分」,代表我们有「公共责任」。

「我们(基督徒)有责任,这是我们的见证,我们去维护『跟大家都有利害的那个价值』,即使被攻击,也没有关係。」柯志明勉励。

这样是否就代表不爱惜同性恋者?「不是,绝对不是。」

因着为婚姻家庭议题发声,柯志明常被污名化、常被骂没有爱心。「我很诚实说,我有非常多同志朋友,他们很爱我,甚至有很多人因我而改变。」

「我们要爱人,但爱不可以离开真理。」

针对同性婚姻议题,同运人士顶多就是诉诸「平等、自由」,而美国政治哲学家Michael J. Sandel曾说,平等、自由,都没有办法说服我们,为什么同性婚姻必须被国家用制度予以「保障」。

同性婚姻的背后,是有股强大的「性解放文化力量」在推动,柯志明已意识到,这种运动会变成一种「价值上的独裁」,从台大机械系被罚的这事件,已经很清楚看出来。就是,一但你不认同,它会透过政治的力量,来压制你。它会使得你丧失宗教信仰的自由、良心的自由、言论的自由、思想的自由。

在欧洲、美国、加拿大的现象,已经非常清楚展现出来。所谓反歧视法、仇恨言论法,这些法,都是要用来对付不认同他们(同运)价值的人们。
这是一种「新型的独裁」。其已嗅到「集权主义的幽灵」在台湾上空盘旋,所以大众要起来fight,对抗它。

「我非常欢迎不同的意见,可是你(同运)不能限缩我们言论的自由、信仰的自由。」

更多相关论述,可参考柯志明新书:《无所谓同性婚姻-婚姻的本质与价值》,由橄榄华宣出版社发行。为何要保障男女婚姻制度?为何不应设立同性婚姻制度?裡面有很清楚的阐述。这本书有很重要的一大特色,它不是神学的书,裡面一句《圣经》也没有,因为不是写给基督徒看,而是希望写给非基督徒来读,裡头全是用一般语言,用逻辑、论证,做说服基点。

同婚入法议题持续延烧,捍卫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家庭价值的公民,1226将再次于立法院前发起护家行动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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