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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可能是看书、烘焙...,我们花费许多时间和专注力在这些事上,过程也带来很大满足和快乐。但,你是否也想问,我们是否应把更多时间花在传福音上?溺于自身嗜好,合乎神的心意吗?

Ibelieve专栏作家贝斯提‧阿曼特(Betsy St. Amant)与读者分享这个有趣的议题。

 

基督徒都领受大使命,生活好似应无时无刻「向着标竿直跑」,不被其他事务影响。在花了许多时间培养自身乐趣后,你是否有时候会心生罪恶感,于是想,手上忙的都是与信仰无关的事,会不会不够属灵?

 

不论做什么事情,都要为荣耀神而行

歌罗西书3:17无论做什么,或说话或行事,都要奉主耶稣的名,藉着他感谢父神。」贝斯提说,这其实是很好的思考方向,不论做何事,只要是按着神的心意,或带着敬畏神的心,在每件事上,都可带下神的荣耀、荣神也益人。

 

举例,一名雕刻家能透过作品来荣耀神,使人们藉由自身创作,看见造物主的伟大;打电动和竞速赛车,或许也可以荣耀神,像是成为传福音的工具──当我们有此心志,上帝就能使用。「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

 

当然,仍要小心勿滥用该节经文。约翰一书2:15-17提醒: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裡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慾、眼目的情慾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过去,唯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所有的事──即使是好事,都有可能成为「偶像」。若耽溺于自身嗜好裡,却剥夺塬本应给上帝的时间和精力,甚至无法在信仰上保持专注,那就不好了。例如,打电动也能成为荣耀神的见证,但若是疯狂打电动到耽误其它事情,真的是在做荣耀神的事吗?

 

只是放鬆心情,还是逃避属神的生活?

加拉太书5:13提醒基督徒:「弟兄们,你们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将你们的自由当做放纵情慾的机会,总要用爱心互相服侍。」若你的嗜好,是为让自己从紧绷生活中得到休息,是合宜的;然而,也当检视埋首于爱好的塬因,是否是在逃避上帝吩咐的事情,或是抗拒活出更属神的生命。

 

贝斯提解释,这不是说读小说时,都要怀着对神的感谢和讚美来读,若只是放空、单纯读书当然也行。但是,我们可判断在生活中,有无哪些喜好,已超越喜欢的程度,进入「沉迷」状态,这对生命并不好。

 

腓立比书4:8-9「弟兄们,我还有未尽的话,凡是真实的、可敬的、公义的、清洁的、可爱的、有美名的,若有什么德行,若有什么称讚,这些事你们都要思念。你们在我身上所学习的、所领受的、所听见的、所看见的,这些事你们都要去行,赐平安的神就必与你们同在。」神要我们活出什么样的生活?就是把从祂身上领受的,继续传递出去。

 

若你是一名作家,就求上帝使用你的文字和对书本的热忱,成为一个用文字传福音的人吧!若你很喜欢看电影,也能成为上帝使用的器皿,来接触更多未信者,此外,值得思考的是,你要看暴力和过度裸露的电影吗?你要如何做选择呢?盼望不论做何事,都能荣耀神的名。

 

各样美善的恩赐和各样全备的赏赐都是从上头来的,从众光之父那裡降下来的,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雅各书1:17)

 

耶和华必将好处赐给我们,我们的地也要多出土产。(诗篇85篇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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