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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神都知道為何還要禱告

既然神都知道,為何還要禱告,我們直接從聖經來看。   馬太福音6:7-8,「你們禱告,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所以你知道嗎,你其實還沒禱告,你沒有求以前,你所需用的,你的父早就知道了。所以,人家就會問,?都知道了我幹嘛還要禱告,?幹嘛還要我禱告。其實呢!是有原因的,我們看以賽亞書43:25-26「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你要提醒我,你我可以一同辯論;你可以將你的理陳明,自顯為義。」   你有沒有發現,神要你提醒祂,但難道神會忘記嗎?我們再看下一個經文,民數記10:10「在你們快樂的日子和節期,並月朔,獻燔祭和平安祭,也要吹號,這都要在你們的上帝面前作為紀念。我是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題目來了,你們的上帝,面前作為紀念。難道上帝會忘記嗎?幹嘛要作為紀念。   舉個例子,比如說,你上個月跟你的家人剛去某一個國家玩,然後你們很開心,拍了很多照片。大家就坐在沙發上把你的IPAD拿出來,一張一張看,上個月你們出去玩拍的照片。請問,你們有忘記你上個月去哪個國家嗎?有忘記去哪些地方嗎?沒有啊,你沒有忘記,我們並沒有忘記,那我們為什麼要拿出來看那些照片?是要讓你們一起來分享過去的歡笑跟喜樂。這就是這邊提到的,要在你的上帝面前作為紀念。你跟上帝講話,上帝啊,謝謝?在過去帶領我做什麼事。上帝有沒有忘記,你有忘記嗎?沒有。可是你們一起分享之前做過的事。然後講未來,上帝啊,我未來希望?給我什麼,其實神早就知道。可是你跟祂講是一個分享,作為紀念,一個愛的關係,一個互動。所以,不是你求祂給你,祂早就知道,你日用飲食,祂早就為你預備,就很像你父母,你小時候,你不講他也會幫你煮好飯,然後還會叫你來吃飯。是不是就是這樣呢?所以,弟兄姊妹,這就叫作要紀念。   我們再看出埃及記28:12,「要將這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條肩帶上,為以色列人做紀念石。亞倫要在兩肩上擔他們的名字,在耶和華面前作為紀念。」你看,還是一樣作為紀念。一般人,作為紀念怕忘記,只是拿一個黃色的隨意貼,可以多次貼,然後來紀念對不對。可是上帝是非常豐盛,祂用兩塊寶石安在以弗得的兩塊肩帶上,所以,人家用寶石作為紀念在肩帶上。所以,神每次看到那兩個寶石就想到那些可愛的孩子們,作為紀念。   感謝主,神很喜歡跟你分享,你的過去現在未來。祂很想要跟你一起分享生活。   我們再看出埃及記28:29,「亞倫進聖所的時候,要將決斷胸牌,就是刻著以色列兒子名字的,帶在胸前,在耶和華面前常作紀念。」所以,你看,不僅僅是寶石,還有決斷胸牌,上面有12顆寶石,神透過那些寶石去紀念祂的孩子是如此的可愛。   禱告 阿爸天父謝謝?,?要我們禱告,要我們跟?紀念,彼此說話,對?說話,不是因為?會忘記,也不是?要我們一直求?才給我們。是?要跟我們分享,我們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就很像孩子放學回到家,要跟爸爸媽媽講今天的事,然後爸爸媽媽會很開心。雖然其實是一些小事,可是爸爸媽媽就很開心。主耶穌,謝謝?,垂聽我們的禱告,阿爸天父謝謝?聽我們的禱告與我們分享我們的人生,謝謝?,繼續賜福我們,讓我們更多認識耶穌基督,並祂釘十字架,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作者/洪鉅晰牧師/恩寵教會/東森雲端教會)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   

【提摩太 凱勒專欄】每天都堅持的—是愛的行動

我在服事早期就意外地發現了這一個實際的洞察。身為牧師的一個要求就是,要和很多若非如此就不會選擇當朋友的人去做朋友,醫生和諮商師富有同情心地與人進行個人交談,但那只發生在辦公室和工作時間的嚴格範圍內;而牧師卻與他所牧養的人一起生活,他們探訪群羊,在餐廳、公園和人的家裡與人一起吃喝玩樂,同時和他們談論生活中的問題和困難。   當我還是一位年輕牧師的時候,立刻就感受到這方面的衝擊,發現這呼召我要過的生活是多麼地不同。我像每個人一樣,完全讓我的喜歡和感情來決定:我要花時間和誰在一起。直到那時為止。然而,當我搬到維吉尼亞州的霍普威爾(Hopewell),帶領了一間教會以後,我在會友中遇到了很多人,若我是為了其他工作而搬去那裡的話,我是不會試圖和他們當朋友的,這不是說我不喜歡他們,只是我和他們沒有親近的感覺,沒有那種當你想和某人花更多時間在一起時,你會感覺到的「火花」。   然而,作為他們的牧師,若任何人需要在淩晨3 點和我講話,我都要奉陪;若他們要去醫院,我要陪伴;若一家人的兒子跑了,我也要發動車子出去幫忙找;我到他們家裡去坐過;參加過他們孩子的畢業典禮;一起去闔家野餐;我把心事說給他們聽,他們也把他們的說給我聽;這就是當牧師的意思。特別是在一個小鎮的小教會裡,我蒙召要對很多在情感上對我並沒有吸引力的人,做出各種愛的行動。   而這改變了我,我和凱西到教會才幾年,有一天,我們突然意識到了這點。我們在週間有一天假,正在商量要怎麼過,我想到了教會裡的一對夫妻,於是提議去拜訪他們,或者讓他們來我們家。她大吃一驚地看著我說:「那是為了什麼呢?」這對夫妻幾乎沒有朋友,他們有很多個人問題,讓他們無法吸引人,甚至彼此都無法吸引。凱西當然明白需要探望他們、花時間和他們在一起,但是今天是我們的休假,而花時間在這對夫妻身上,當然是事奉「工作」啊。   有一刻,我對她的吃驚感到震驚,然後當我明白是怎麼回事時,就笑了。我已經在這對夫妻身上,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思慮和情緒,幫助他們去梳理生活。簡言之,我已經在做各種愛的行動—傾聽、服事、同情、責備、饒恕、鼓勵、分享。而經過這一切之後,我意識到,我變得真實地喜歡上他們了。   為什麼會發生這種事?是因為我很聖潔和屬靈嗎?不,一點都不是。是因為我踩到了魯益師所說的那項實踐原則。就是即使當我不喜歡他們的時候,我也已經在愛他們,而結果就是,我的情緒緩慢但堅定地,追上了我的行動。如果你不放棄,反而是繼續堅持愛那不可愛的人,他們對你來說,就會逐漸變得可愛。   我們的文化表示,愛的感覺是愛的行動的基礎,當然這也可能成立,但更真確的說法是,愛的行動會前後一致地引導出愛的感覺。兩個人之間的愛,到最後一定不能只簡單等同於情緒,或者只純粹等同盡責的行動,婚姻之愛是兩者共生的複雜混合。但說了這些話以後,很重要仍然還是要注意:這兩者(情緒和行動)之中,我們最能控制的是後者,我們可以承諾每天都堅持的—是愛的行動。     (文章授權/提摩太 凱勒臉書專頁)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