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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今日报图库)

「同居」很好啊!
确定你情我愿再步入婚姻总比离婚好。
这是合情合理的看法。
那么,基督徒有何高见?
怎么老是觉得基督徒是为了反对而反对?

事情是这样的,基督徒最大的特徵就是「承认自己是罪人」,意思就是说,基督徒觉得自己很多合理的想法都有再斟酌的必要。

「同居」这个方式看起来对双方都好,谁也不吃亏,但是却同时为感情提供了一条煺路,所以实际的情况是,许多同居的人最后都以「分手」收场,这其实是很容易理解的。大家身边固然有很多人直接同居后来结婚,其实也就好好的,但是大家可能没注意,先同居然后就阵亡的,其实比例绝对是更高的。

如果我们告诉我们的孩子,你以后就先同居,不行就闪人,基本上,其实是把孩子推到悬崖边,因为你不想闪人,对方也可以随时闪人,也就是说,同居关係已经进到了实质的婚姻,但是却没有保障,那我们就可以把同居视为「婚姻的水货」啦,就是随时会坏掉,然后没人给你保证书。

当然啦,这句话一出来就引起大家哈哈大笑啦,「根本笑死人,请刘牧师去看看那些有保证书的,究竟得到了什么保证?」

没错,没错,这就是问题所在。

同居之所以广被接受,就是大家看透了实质婚姻的脆弱,所以说穿了,同居跟婚姻根本就没啥二样,只差一个法院公证以及一张结婚证书而已。

所以啦,基督徒不赞成同居的同时,其实应该加强的是婚姻辅导,只有当教会成为「负责的代理商」,真正为信徒婚姻提供实质的婚姻保养与辅导服务的时候,才会令人感受到「结婚」跟「同居」是不同的。如果基督徒要主张「婚姻是神圣的」,我们就必须有配套措施来支持我们的主张,至少要有很多夫妻见证人出来背书才行。

遗憾的是,基督徒拼命表达反对同居的「看法」,但是却提不出太多保护婚姻的「做法」,当基督徒的婚姻家庭并不令人特别羡慕的时候,所有的振振有词都成了空谷回音。

不过,即便如此,我猜想,大多数父母还是会跟孩子说「没有真正认识对方,没有得到对方的承诺,不要随便付出感情,更不要跟人同居,因为一次把底牌亮光,这一把就输定了。」

感情,一直都是极大的冒险,婚姻之所以慎重其实是把风险降到最低哪。想清楚再跳进去,大家还是叁思而后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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