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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作者/蔡颂辉)

「罪」到底是什么?社会学家说:「是文化落后。」精神病专家说:「是情绪化行为。」哲学家说:「是无理性的思维。」进化论者说:「是兽性。」人文主义者说:「是人类的弱点。」马克思主义说:「是阶级斗争。」心理学家说:「是精神物理的机能。」弗洛伊德说:「是精神潜在的部分。」犯罪学家说:「是反社会行为。」另有哲学家说:「是存在的限制。」

无论何种定义,没人像《圣经》这样大胆的宣告:「世人都犯了罪!」(罗马书3:23)。这句话令许多人不服气,也很不喜欢,到底凭什么说人都是罪人?这在乎于我们对「罪」的理解。

最基本的差别之一,即一般人很自然把「罪」归于道德範围,但《圣经》指的「罪」是信仰範围。人是神所创造的,人本属于神,正如一个艺术作品属于创作的艺术家一样。人否认神,就等于孩子不认自己的父亲一样,更何况人类创造者是本性全然圣洁的一位。

人最大的问题就是不把神当神,并且不把自己当人,而要作神。美国有一个人,多年来在选民登记表上用「上帝」名字签字,几年前被当局警告,要他更改这一签字,否则他的驾驶执照将被吊销。

这只是一个个别事件,却反映了拒绝归服于神之人的心态,以及因拒绝归服于神而陷入的尴尬光景—人想当神,主宰自己的生命,却制约于另一个比他更大的权力底下。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人人都偏离了正道,一同变成污秽。─罗马书3章10~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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