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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来源/shutterstock)

根据一位神学教授说到,基督徒是可以接受火葬,只要方式是能使死者遗体被尊重。

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研究系主任麦可(Michael J. Svigel)于YouTube发表一则影片,谈论基督徒对于火葬与土葬的葬礼问题。麦可说到,他可以明白为何基督徒会认为火葬对死者遗体并不尊重,但他反驳,不论是火葬或土葬,身体最终结果都是相同。

 

「如果你要以土葬为葬礼方式,大约10、20年后,遗体会只剩下骨头,再过50到75年后,骨头就会化成基本元素。同样的,火葬只需要1至2个小时,就能化成身体基本元素。」

 

麦可认为,最大问题并非在一家人决定该如何埋葬或火化亲人,而是「背后的动机为何?」、「遗体埋葬后,自身有何打算?」他支持所谓强健身体的神学与正确理解自身未来希望及復活,其中包含维持死者身分。

达拉斯神学院神学研究系主任麦可(Michael J. Svigel)。(照片来源/撷自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当然,如果有人因某些塬因而选择火葬,我会保留死者身分,使其在此刻被记住。如果我选择火葬,我会这么做。」他认为,这是承认信仰的行为,无论火葬与土葬,保留死者身分是基督徒最好的习俗。

 

然而,不要将身体视为外壳,人被创造并不是因为身体刚好有了灵魂,是因同时有身体、有灵魂,这让我们知道自己是谁。在进入下个领域前,身体是人必经的阶段,认知自己是谁、将来会成为什么。

 

几世纪以来,多数基督徒反对火葬,认为身体该被尊重,因为这是按着神的形像所造的。但圣经并未直接谴责此作法,而火葬在美国也愈来愈受欢迎。着名圣经老师、Desiring God创办人约翰.派珀(John Piper)近日则批评火葬做法,认为这并不尊重身体。

 

他在2016年的一篇文章说到:埋葬,播下身体的种子,是相信圣经中身体復活的图像。用火来消灭人体是蔑视的标誌,这不是对待身体的光荣方式,而是种轻蔑的对待。

 

4月时,约翰.派珀在一则影片〈Ask Pator John〉中说到,他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对火葬採有开放的态度,就是将人体器官捐赠给科学研究单位。「如果我们从信仰角度行事,捐赠器官以作为医疗用途,是一件爱的行动。没错,火化虽不理想,但这却带来了新的涵义。」他更说到,相信有其他价值观,能超越基督徒埋葬遗体所表示尊重的普通方式。器官捐赠的方式不仅帮助医疗研究,也可挽救即将死去的生命,这样爱人的方式远超过埋葬身体的价值。

 

南方浸信会公约伦理与宗教自由委员会主席拉塞尔摩尔(Russell Moore)也在2月时,发布讨论此议题的影音。拉赛尔说到,埋葬与火葬的问题应集中于:「作为神的子民,该如何面对自己的死?」身体不只是一次性的容器,当我们关心且尊重身体时,会传达身体的重要性,与那即将到来的復活日子。

 

(资料来源/The Christian Post, Dallas Theological Semin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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