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28日)天,有学生问我:某食品公司负责人被判无罪,这教我们什么? 我说:
1. 法律的判决,是根据just/unjust,不是reasonable/unreasonable。
2. 判无罪是unreasonable,但是臺湾没有食品的标準,证据又不足。判无罪是just。你们可以学习reasonable与just的不同。
3. 面对smart criminal,不是你们想的那么简单。
4. 再努力,不要放弃。
5. 老师教你们化学,是很有用的。
6. 法律的just不是上帝的Righte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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