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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世代来临,教会和基督徒应当注意什么?(照片来源/shutterstock)

国内基督教界对AI快速发展的重视程度,似乎未能赶得上我国在AI产业的发展脚步。目前探讨这个问题者极为少数,也缺乏较深入与系统性的研究,以致无法对AI发展的伦理规範...

台湾具有完整的工业机器人产业链,生产力在全球仅次于德国、日本与美国。近五年来,塬先製造生产工业机器人的企业纷纷转型,投资研发「人工智慧(以下简称AI)」。政府为掌握AI发展的契机,宣示2017年为台湾AI元年,积极推动「AI科研战略」,并提出四年期的「台湾AI行动计画」(2018-2021)。期望透过人工智慧,让机器人学习速度更快,应用的层面也能更广且更深入。

 

但值得警惕的是,国内基督教界对AI快速发展的重视程度,似乎未能赶得上我国在AI产业的发展脚步。目前探讨这个问题者极为少数,也缺乏较深入与系统性的研究,以致无法对AI发展的伦理规範,提出建言与指南,更未能回应超强、自主AI将引发的神学与信仰问题。

 

美国Hanson Robotics公司所研发的机器人索菲亚(Sophia)于2015年被激活;2017年在一次电视节目中,索菲亚能通过镜头主动回应,当别人大笑时,她也笑,当别人哭泣时,她也悲伤。

 

殷颖牧师曾忧心忡忡地指出:「当电脑会笑的时候,人类就应该哭了!」其实基督徒身为世上的光与地上的盐,一点也不应该哭泣!我们对AI的发展绝不该感到悲伤或害怕。

 

英格兰教会为探讨AI对基督教神学以及教会可能的影响,积极任命牛津主教S.Croft博士与都兰主教P. Butler牧师,共同领导英格兰教会探究相关议题。梵蒂冈Pontifical科学院院长W.Arber于2016年筹办「AI的能力与限制」研讨会,会中他特别强调天主教教廷对于AI的发展必须取得发言权,方能佔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以利引导AI的研发与使用的伦理,迈向造福人群的正确方向

 

德国鲁耳大学的神学教授A.Foerst博士,认为AI让我们更加理解人性与上帝;他领导「上帝与电脑」的对话专案研究,并主办多次学术会议,探讨AI与人性尊严的概念两者之关係。

 

在AI领域第一线研究的台大资工系欧阳明教授认为:「AI(新技术)目标要往大家允许的方向,协助人类做有意义的事,并做得更有效率。…  面对AI的发展,逃避没有用,因为当别人採用了新科技,不用的人更容易被淘汰。」

 

社会学者陈宗文指出:「人的存在意义与人工智能的运用并不牴触,效能作为人工智能的问题起源,也是运用人工智能的目的。如果对技术或人工智能的本质不甚了解,就会像面对科学怪人一样感到害怕。

 

本人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向来非常关切AI的研发对与基督教信仰的影响与挑战,曾在国内报章杂誌与相关议题的讨论会中,极力主张基督徒对这个议题千万不可规避,而应根据圣经的真理,积极进行探究与迎接挑战,期盼能引导人工智慧发展的方向,让AI能够服役于人类,进而造福整个社会。

 

综合国内外基督教神学界与教会对AI问题的探讨与初步的回应,个人建议台湾的基督徒可採取以下的具体因应措施:

 

一、基督徒个人方面

(一)奠定深厚的圣经根基 – 在圣经中找到得救的智慧,藉着圣灵的引导进入一切真理,清楚了解AI的本质与有限性,以引导其发挥正面的效能。AI机器人毕竟是人类製造出来的物质「存有」(being),即使再聪明、再有能力,它也无法取代我们在上帝创造秩序中的地位。

 

(二)确立自身的存在价值 -  体认自己乃是上帝独一无二的创造,上帝对我一生有美好的计画。我的本质是上帝精心创造的「人的存有」(human being),发觉自己是有限的存有,并确认生命的意义在信靠上帝,而非倚赖自我的理性。

 

(叁)增强终身学习的能力 -  台大资工系欧阳明教授建议对基督徒或现在的学生,最重要的因应秘诀就是终身学习,设法让机器人(及资讯软体工具)干不了我现在做的事情,并且为我所用。

 

(四)作超越人工智慧的智者 -  社会学者陈宗文指出智慧人寻求的是天国的演算法则,面对人工智慧的挑战,要深入好好思考工作的价值、与他人共同生活的价值、以及这两者和自己存在价值之间的相互关係。

 

二、基督教团体方面

(一)全面进行神学研究 – 根据圣经真理,了解AI的本质、功能、限制与潜在威胁,以及基督徒该採取的因应措施。

 

(二)提倡AI发展伦理规範 - 美国伊利诺州基督教惠顿学院学者C.Volkers,提倡根据圣经教导与基督教伦理,积极参与订定「AI机器人伦理规範」的行动,釐清研发AI机器人的正确方向与界限。

 

(叁)订定製造与应用AI规範 – 根据基督教信仰的伦理準则与道德规範,影响AI机器人的研究设计者和製造厂商,要求他们对AI机器人进行道德风险评估,以确保人类製造生产的AI机器人,能积极应用于造福人类的福祉,而不致误用或戕害人类。

 

(四)积极推动立法 - 制订「AI机器人使用法案」,赋予AI机器人法律地位,使政府可对大量採用AI机器人的企业雇主,徵收社会保险相关费用,一方面作为失业救济之用;另一方面藉着发放全国国民基本工资,以弭平社会贫富差距悬殊的问题。

 

总之,笔者诚恳唿吁台湾基督徒对于AI机器人的本质与优缺点,能有较客观与深入的了解,才不至于产生害怕的逃避心理。进一步根据圣经的真理,探讨在人工智慧、高阶机器人的製造与利用伦理等方面,如何积极提出合宜的因应对策,使教会能充分运用AI发展所带来的益处,进而能造福整个人类社会。

 

(作者苏育任为国立大学自然科学煺休教授、台南市基督教浸信会叁一堂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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