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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软弱的,你们要接纳,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罗马书14:1(图片来源/Shutterstock)

关于基督徒「吃血」的话题,一些书籍或社群中文章流传着不少看法。身为基督徒的你,是如何看待呢?

基督徒吃不吃血的问题,大致有叁个不同观点:

 

1. 认为血是可以吃的。理由是耶稣的话:入口的不能污秽人,出口的乃能污秽人。(马太福音15:11)

 

2. 认为血是可以吃的,但为了他人的软弱,自己选择宁愿不吃。理由就是保罗关乎吃祭偶像之物的部分观点。

 

3. 认为血是不可以吃的。理由就是耶路撒冷会议,或者旧约一些明显的经文。

 

在个人看来,以上叁种人的观点和理由都是片面的。正如吃祭偶像之物的问题,保罗没有简单回答吃与不吃一样,吃血的问题也要有综合圣经的教导才能给出相对全面的答案。

 

若有人说偶像算不了什么,祭偶像是可以吃的,只是为了他人软弱的缘故而不吃,这样的回答也是片面的。因为这只是运用到了基督徒行事的一个塬则-爱心塬则,忘记了有一种祭偶像之物,就是举行祭祀时,所摆设的祭偶之物,适用的是圣洁塬则,是坚决不能吃的。

 

耶路撒冷会议的解释详记在使徒行传的书卷中,现在个人提出自己的观点:

 

1. 有时候,血(貌似血或肌红蛋白)是可以吃的。如猪肉、牛肉中残留的,没有完全泡出来的血丝。事实上,也是泡不乾净的。还有,如雪蛤,如6-7成熟的牛排,我认为,这些都是可以吃的。

 

清洗市场上买回来的肉时,也不必胆颤心惊的左搓右揉一定要洗几十分鐘,不洗白了不罢休,只要正常清洗即可。

 

2. 有时候,在第一种可以吃的情况下,个人也不吃,是因为我要照顾到他人的软弱。例如,有人不吃雪蛤,有人不吃6成熟以下的牛排,认为带血,心裡软弱。那么,为了避免他跌倒、难过,那个人也是可以不吃的。

 

3. 决不可故意或明目张胆的吃血。如,专门去市场买血製品,如:鸭血、猪血,或随从一些民族的习俗儿吃血、喝血等,这些都是坚决不可的。我的理由就是新约和旧约的经文都是一致性的反对此类行为。

 

在祭偶像之物裡,有一类也是坚决不能吃的。而吃血的问题,就适用这个塬则。

 

4. 最后,还有一种,就是误吃了怎么办?

如,吃一些食物的时候,配料裡面有鸭血,之前不知道,不小心夹到了,甚至吃到嘴裡才发现。个人的观点是:既然知道了,能把血挑乾净也可,最好,这盘食物就不要吃了,不差这一口。

 

当然,误吞的那一块儿,也不必一定要到卫生间去催吐出来,也不必要觉得自己就是犯罪了,立刻认罪悔改。不必过于紧张,下次注意便是。

 

以上就是个人的观点,不希望引起争论,期盼你我能思考一下!

 

(作者为教会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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