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审查委员会主席Heisoo Shin回应妇女新知基金会所提出「利害关係人」定义的问题。(摄影/记者杜胤广)
这是台湾自2007年加入以来的第叁次审查。参与审查的组织「健康性平教育联盟」包含全国妈妈护家护儿联盟、台湾性别人权维护促进协会、中华儿少爱滋关怀协会、基隆市美满家庭关怀协会、次世代教育家庭关怀协会、新时代女性儿少福利关怀协会、台湾家庭教育协会。
健康性平教育联盟认为政府应该针对「Sex」和「Gender」中文上的定义问题做出修正。认同CEDAW提到「生理性别」(SEX)为男女生理上之差异;「社会性别」(gender)则为个人对于性别的身分认同、特质和社会建构上的角色。
另外在进行谘询讨论的同时,也希望政府能够扮演领导各方利害关係人,让一切讨论及意见表达的过程有所规範,将孩子、学生的最佳利益放在第一位,提供最好的教育环境,并且以互相尊重为出发点,以避免强加自身想法在他人身上的问题出现。
健康性平教育联盟也针对交叉歧视修法提出意见,希望政府可以修法将宗教、信仰、年龄、健康状况、居住地、阶层、种族等都纳入性别教育法及性别影响评估,修正相关内容和修改名称。
在审查委员提出的73点建议当中认为民法上第973条(男未满十七岁,女未满十五岁者,不得订定婚约。)和第980条(男未满十八岁,女未满十六岁者,不得结婚。)已于2013年开始审议,但进展过于缓慢;并且建议政府应在2019年5月前通过有关订婚、结婚年龄之修正案及同性婚姻合法化。
在性别教育及同性婚姻合法的方面仍有许多需要讨论的空间,因此国际委员也建议政府应提供可以让各方有良性交流的平台,让多元意见有汇整及表达的空间,希望过程中能够更多理解彼此诉求及观点,而不是强加个人看法在他人身上。
除韩国审查委员外,另4位参与会义的审查委员:巴西代表Silvia Pimentel(左上图)、斯洛维尼亚代表Violeta Neubauer(中上图)、芬兰代表Niklas Bruun(右上图)、义大利代表Bianca Maria Pomeranzi(右下图)、台湾政务委员罗秉成(左下图)。(摄影/记者杜胤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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