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11日下午叁点,高雄七贤路礼拜堂举办「如何正确认识与回应同性婚姻法案」专题聚会,讲员兴望法律事务所叶光洲律师为政治大学法学博士(专攻婚姻法制史)。 (摄影/记者陈衿妮)

目前少数立委高喊「同性婚姻」是世界潮流与普世价值,但以世界各国实际现况来看,台湾若通过「同婚修法」仅是世界第二个、亚洲第一个通过的「少数」国家,世界各国仍认定「异性婚姻」才是普世价值!

「同婚修法」有尤美女、许毓仁、蔡易余与新时代力量等版本,他们所提的版本在自己的党内都被质疑,同时也没有行政院提出对案的情况下,在去(2016)年12月26日仓促送出委员会,去进行朝野协商;这种最不负责任的立法疏漏、罔顾民意的做法,引发全台反同婚修法公民的强烈不满。

  • news-details
  • 2016年12月26日立法院审查后的法案。 (图片提供/叶光州律师;记者製图)

目前同婚修法进度

叶光洲律师提出,立法程序必须通过「叁读」,目前「同婚法案」在法律上的程序确定「一读」已经通过。

 

12月26日当天决议的确实情况是— 

◎今日审查尤美女委员所提「民法亲属编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等六案,待宣读各版本条文、逐条讨论后,通过之草案送交朝野协商。

◎105年12月26日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初审通过之条文,在明(2017)年启动朝野协商之前,如有任何其他相关版本之法律提案,亦将併案协商。

 

由此可知,「同婚法案」尚未进入「二读」程序—尚「待宣读」各版本条文,等逐条讨论后,通过草案再送朝野协商。若有其他委员有「不是同婚法案」版本提出,还是可以新增进来。

 

而现在最令人担心的是,目前立法委员以执政党佔多数,若朝野协商不成,执政党为达目的,以动员举手表决的方式来进行,恐失去立法的公正性。

  • news-details
  • 有许多关心同婚议题的民众,参加「如何正确认识与回应同性婚姻法案」专题聚会。 (摄影/记者陈衿妮)

「同性婚姻」并非主要潮流与普世价值

叶光洲再提出,目前全球195个国家中,只有23 个国家有「同性婚姻法」,而且只有一个国家(南非)直接修改民法,订立「同婚法」,另外21个国家都先立「特别法」以「保障法」、「权益法」,让社会大众能够接受。

 

从世界各国的趋势来看,连欧洲、美国都不敢直接这样做,在美国更是各州起来对抗联邦政府。若台湾直接修改民法订立「同性婚姻法」,将是世界第二,亚洲第一;由此可推断,「同性婚姻」并非世界主要潮流,也非普世价值。

 

以法国为例,1999年通过《民事伴侣结合法》,2013年通过《同性婚姻法》,立法过程经过14年,其中,《同性婚姻法》虽在一年内即通过,但在那这一年,司法部就与社会团体沟通近2个月,公听会从週一开到週日,从早上开到晚上。

 

「婚姻制度」是与每个人权益息息相关的,而台湾人民却在没有被告知要改变「婚姻制度」的情况下,由少数立委决定全民的婚姻制度。国家不该为保护少数「同性恋婚姻」而霸凌多数「异性恋婚姻」,罔顾民意、草率变更「婚姻制度」。

  • news-details
  • 民众针对「同婚议题」提出问题,叶光洲律师一一详细解答。 (摄影/记者陈衿妮)

同婚修法的两大重点

去年12月26日通过尤美女委员、许毓仁、蔡易余、新时代力量等人的版本。这些版本其实都有一个共通的地方──不管他们是「修民法」或是另外订出「专章」,都引进了「同性婚姻制度」;他们的版本都变更塬有婚姻是限于「一男一女」异性婚姻的「婚姻定义」,修改了现在「民法」对婚姻的规定。

 

修法的两大重点:

一、把「异性恋婚姻」的这个定义,把它扩张包括「同性恋」,让婚姻包括「异性恋」,以及男男或女女的「同性婚姻」。 

二、尤美女等人的版本,在「收养」裡面有加一条,法院不得在「性别方面」对「同性」做歧视的对待。

 

叶光洲解释,这次主要修法的973条、980条,把现行法中,男女订婚跟结婚的「男女」删掉,这代表的是一个「去性别化」的意义。「去性别化」就是把现行法律中,有关「父母」、「男女」、「夫妻」这种带有「性别意识」的规定都去掉,改成「双方」、「双亲」或「根本不规定」。

 

叶光洲强调,「法律」是一般塬则普遍事物的规定;一旦「去性别化」成为「法律」,就是认为「去性别化」才是一般普遍塬则!而这样的影响,违反了「男女有别」才是一般普遍塬则。

 

更令人担忧的是,同婚法通过后势必配合「性别平等法」,到时将面临主张「男女有别」是要遭受处罚的,「去性别化」将成为唯一的标準。

  • news-details
  • 高雄七贤路礼拜堂何应勤长老带领大家祷告。 (摄影/记者陈衿妮)

世界各国仍认定「异性婚姻」才是普世价值

目前少数立委高喊「同性婚姻」是世界潮流与普世价值,但以世界各国实际现况来看,台湾若通过「同婚修法」仅是世界第二个、亚洲第一个通过的「少数」国家,世界各国仍认定「异性婚姻」才是普世价值!

 

重点是,到底要「修民法」或「订专法」,并没有在第九届立法委员选举的时候,成为选举的主要争点;在政治上表示说,对于「婚姻平权」的立法,并没有授权第九届立法委员替国人修民法或立专法。

 

台湾目前「异性婚姻」仍是佔多数比例,立法委员的职责应是代表民意;执政党若仍坚持罔顾民意仓促立法,恐怕再难得到多数民众的选票支持。

分享
意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