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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25: 31-33 當人子在他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32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33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
今日(3),於台北靈糧山莊舉辦為期4天的「第32屆亞太兒少領袖特會」,以關鍵十句話為此次主題,期待每位與會者能學習成為關鍵的人,重建生活靠到天父的肩膀上。所有與會者是來自全台各教會牧者、兒童及家長,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防疫,活動加強衛生與消毒,所有人員皆須全程戴口罩。
十誡中的第五誡提到「當孝敬父母」,其對象針對成年子女,他們不受父母管轄,在各方面都超越父母;所以不包括仍在父母權柄及管轄之下的幼童。 神不喜悅成年子女輕視年邁的父母,或者嫌父母是重擔,所以吩咐我們要遵守這條誡命。父母衰老以後,比成年子女更貧窮、更軟弱,再也無法管教子女。 年邁的父母淪為社
十誡中的第五誡提到「當孝敬父母」,其對象針對成年子女,他們不受父母管轄,在各方面都超越父母;所以不包括仍在父母權柄及管轄之下的幼童。 神不喜悅成年子女輕視年邁的父母,或者嫌父母是重擔,所以吩咐我們要遵守這條誡命。父母衰老以後,比成年子女更貧窮、更軟弱,再也無法管教子女。 年邁的父母淪為社會弱勢,一旦離開家庭,生存就會受到威脅。古代以色列社會除了家庭,沒有其他老年福利政策。 父母成為弱勢,性命都操之在成年子女的手裡。兒女若忽略或不肯向父母盡孝,等於把父母推向死亡。所以,舊約把惡待父母的行徑定為死罪。 「打( nakah)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5節)「打」(nakah)是毆打父母,但沒有致死;拿來對照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2節「打(nakah)人以致打死(mut)的,必要把他治死」 ,結果很有趣。 兩段經文都使用同一個動詞。 12節提到有人「打(nakah)」某人,「致對方於死(mut)」,才要判死。反之, 15節提到有人只要一打(nakah)父母,就要判死。 舊約聖經提及,藐視年邁雙親就判死刑。罪行雖然很輕,倘若得罪父母,就會加重刑罰。 從聖潔法典(參考利未記十七章∼二十六章)第1節經文得知,聖經對藐視、咒罵父母的人發出嚴重警告。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原文是血;本章同)要歸到他身上。」 (利未記二十章9節) 上述經文告訴我們,孝敬父母、順從父母在古代以色列社會是關乎個人生死的議題。子女如果破壞跟父母之間的關係,等於是斷開連結於父母的「生命線」。死刑固然殘酷,但我們要明白,不孝敬父母會破壞賜生命者與受生命者的關係,罪加一等。 值得留意的是,從十誡當中的倫理誡命來看,也只有第五誡(當孝敬父母)帶有具體的應許(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對此,使徒保羅指出:「『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以弗所書六章2∼3節) 「使你在世長壽」的應許,不但保障「活得長久」,也包含「過幸福生活」。可見,第五誡應許「凡孝敬父母的,神必負責到底」。 文章摘錄整理自《十誡-愛神愛人的屬天導航》 / 車俊熙 https://www.pcstore.com.tw/ezra/M49767202.htm (文章授權/以斯拉出版有限公司)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
美國基督徒正面臨全國性且全面性的「宗教自由」迫害與挑戰,包括同性婚姻以及其他議題上,皆存在嚴峻挑戰。美國奧克拉荷馬州(Oklahoma)的「基督教十誡石碑」,現面臨移除危機。(照片來源/YouTube截取)這是近來發生的一個例子,奧克拉荷馬州(Oklahoma)最高法院以7比2票數裁定,州政府大樓前
以色列頂尖教育機構「利歐拜克教育中心」(Leo Baeck Education Cent
愛需要了解與學習。 「愛不是
我们的心等候耶和华,他是我们的帮助、我们的盾牌。我们的心因他欢乐,因为我们倚靠他的圣名。耶和华啊!求你照着我们所仰望你的,向我们施慈爱。 -诗篇33:20-22
我们的心等候耶和华,他是我们的帮助、我们的盾牌。我们的心因他欢乐,因为我们倚靠他的圣名。耶和华啊!求你照着我们所仰望你的,向我们施慈爱。
-诗篇3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