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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造就故事】在患難的日子「盡你所能的」求告耶和華

按鈴叫我 在一個精細織品工廠裡,有一條工人必須遵守的工作規則:「若是遇見機器上絲線纏繞錯亂之時,工人應當按鈴請工頭來,將亂絲理清。」有一次,一個女工機器上的經緯纏亂了,自己以為是熟手,可以弄好,也就沒有去喊工頭。結果越理越亂,弄得一籌莫展。最後工頭來了,女工連忙解釋說,『先生,我已盡我所能的了。』工頭的回答是:「下次記得!盡你所能的就是按鈴叫我!」在患難的日子求告耶和華,這就是「盡你所能的」。   聖安求涸井復湧 加拿大有一婦人,名叫聖安,她已活了一百歲。當她年輕之時,替人作傭,工資很低,主人又極兇惡。她每天必須走到三哩外的小山取水,十分辛苦。本來附近就有一口深井,但是久已乾涸了。某晚,經過一天辛勞,她很疲倦,跪在神前禱告。當她禱告之時,看見一節經文:「我要在…谷中開泉源,…使干地變為湧泉。」(賽四一18。)「耶和華…說,你們要呈上你們的案件,…要聲明你們確實的理由。」(21。)這些話語激動聖安的心,便在神的面前呈上她的案件,告訴神怎樣迫切要水,上山去取如何艱苦。禱後她便躺下睡了;因為她已呈上她的案件,聲明她的確實理由。   次日清晨,有人看見聖安拿著小瓶,前往涸井那裡,於是問她要往何處。聖安答說,「要往井裡取水。」那人驚奇的說,「井豈不早已乾涸了麼?」聖安仍然去了,她知道她所信的是誰。到了那裡,發現井裡已有八十三尺深水,又清又涼,從此那井再也沒有乾過。 運磚上屋 三個建造房子的工人,在一架板梯上分立上、中、下三處位置,運磚上屋。下面的人把磚遞給中間的人,中間的人接磚後,將其遞給上面的人。這樣,就很快捷的把地上的磚運上去了。不過,如果中間的人不將下面那人所給他的磚再遞上去,或者上面的人不接受中間的人所遞給他的,就要被下面的人所繼續不斷送給他的磚壓住。   照樣,我們不要把從世界來的重擔壓在自己身上;乃要卸給神。什麼時候,我們有了重擔,就當立刻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交託給神。     (文章授權/台北市召會)文章轉載台灣福音書房/造就故事(上)https://www.twgbr.org.tw/ 誠摯的邀請每位讀者以奉獻來支持這份新聞媒體,並且為我們加油打氣,讓每一個神所賜福的事工,化為百倍千倍的祝福。謝謝您~(點此奉獻)

【生命樹專欄】神永遠的心意與撒但反抗的計謀

信息要點 『律』這個辭的意思不僅是誡命,也是立定的原則。譬如,地心引力是一個自然界的律,而不是誡命。保羅使用『律』這個辭,兼具兩種意義。當他在羅馬書七章二十五節說到神的律時,他是指摩西的律法,就是十誡及所有的規條。而羅馬書八章二節的兩個律不是誡命,而是原則。這些律乃是自然運行的。保羅在羅馬書七章二十一節說到其中一個律:『於是我發現那律與我這願意為善的人同在,就是那惡與我同在。』這個在我們肢體中的律,不是一個誡命,而是一個原則。   信徒裏面有三個生命與律。基督徒有三個生命,亞當墮落以前,他在伊甸園只有一個生命,就是人受造的生命。他墮落後,撒但另一個生命,進到他裏面。因著每個生命有一個律,羅馬七章描繪善的律與死的律,都在墮落的人裏面。我們得救的時候,接受了第三個生命,就是神的生命。這生命乃是最強的,因此這生命的律也是最強的。我們現今有人良善的生命,有惡者撒但的生命,以及神屬靈的生命。   創世記的兩棵樹就是羅馬書的兩個律,生命樹就是作神具體化身的基督。喫生命樹就是將神接受進來作滋養。然而神創造人以後,並沒有立刻進到亞當裏面,這給了撒但機會試誘夏娃,使她與亞當一同喫了知識樹,使那惡者把自己栽種到人裏面。但神藉著主耶穌來到人類中間,經過死而復活,將祂的生命分賜到一切信祂的人裏面。今天有兩個律在我們裏面作工。生命樹進到我們裏面成了一個律,善惡知識樹在我們裏面也成了一個律。罪與死的律就是在我們肉體裏的撒但,藉著律在我們裏面運行,以至於死。生命之靈的律就是三一神經過成為肉體、釘死、復活和升天的過程,如今是那靈內住在我們的靈裏。   活出生命的實際 神永遠的心意是要我們與祂是一,我們的生活必須是基督自己。我們必須自問,在任何時候我們所行的,是否憑著住在祂裏面而行,若是離祂而作的,就必須定罪。妻子順從丈夫是好的,但她的順從必須是基督,必須是基督的彰顯。我們若看見這個,就會認罪說,『主,赦免我,在這一整天中我很少時間活你。我沒有錯,我一直都小心作對的事,作對人有益的事。但我的生活卻不是憑著住在你裏面,使你住在我裏面』。   神的心意是要將祂自己當作生命樹,栽種到我們裏面,這樣的栽種就是接枝。歌羅西書二章十九節說,我們該以神的增長而長大,當神在我們裏面增長,我們必須與祂一同增長。在我們得救以前,我們與撒但一同增長,甚至在我們得救後因著缺少恩典,有時候仍然與撒但一同增長。帶進死亡的善惡知識樹,一直在人類中間增長。因著生命樹連於生命之靈的律,我們若要讓神增長,就需要把這律的『開關打開』,而非改良自己,憑自己增長。   我們該整天操練七件事,而啟動生命的律:一、照著靈而行(羅八4)。二、將心思置於靈(6)。三、治死身體的行為(13)。四、是神的兒子,被那靈引導(14)。五、呼叫阿爸,父(15)。六、作見證(16)。七、為完滿的兒子名分,就是為身體的得贖而歎息(23)。使律法義的要求自然的成就在我們身上。     (文章授權/台北市召會)文章轉載台北市召會週訊1141/真理推廣/李常受文集一九八一年第五段/作者/劉遠見 誠摯的邀請每位讀者以奉獻來支持這份新聞媒體,並且為我們加油打氣,讓每一個神所賜福的事工,化為百倍千倍的祝福。謝謝您~(點此奉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