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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個爸爸對於孩子生活表現很苦惱,因為他真的不知道為什麼孩子會有這樣的表現。爸爸說當他在管教孩子時,都覺得孩子當下都聽懂了,甚至有時爸爸是會用處罰來幫助孩子記住教訓,在當下也確定孩子已經記取教訓。但下次還是會發生孩子對於同樣的事件卻又一樣的表現,他很苦惱,為什麼孩子總是這樣?也不是聽不懂,因為當不好的行為出現,提醒沒用時,爸爸會用比較強硬的態度,孩子就會瞬間清醒,然後一切步上正軌! 我想若孩子爸爸是個比較會約束管教孩子的,那孩子真的不會有這麼多「脫序」的行為。但突然想到了媽媽,因為媽媽是個很「不忍心」的媽媽,對於孩子的生活表現當然也會有「不應該這樣子」的想法,甚至也認同應該要管教!但下一刻,當孩子邊扭邊撒嬌時,媽媽往往就心軟說『你知道了嗎?下次不可以了』。 孩子的表現,其實直接地反應出爸媽的教養方式,孩子在學校有什麼狀況,當老師好言好語的「提醒」時,孩子往往依舊故我,做自己想要的,不理會老師。即時是明顯的錯誤,依然如此,原因就是『因為我不想那樣嘛!』但當老師語氣堅定,把孩子抽離他的小世界時,他突然就開竅了,並非是能力不夠,或是不知道何為對錯。只是想要活在選擇輕鬆的、容易的、自己的小世界中。 所以我知道為什麼孩子的表現,在爸爸眼中是「反覆無常」了,因為爸媽教養的方式不一致!爸爸是管教,媽媽是寵愛,或說爸爸是黑臉,媽媽是白臉,這樣的狀況很有可能會出現在不少人的家庭中。有的習慣是爸爸扮演黑臉,孩子有錯誤行為時,媽媽可能就會說:等爸爸回來我要跟他說!讓他修理你!有的可能是媽媽扮演黑臉,爸爸比較是有什麼事都說:去找媽媽、去問你媽!媽媽說可以才可以!不管誰是黑臉誰是白臉都不好。 一黑一白,代表兩種極端的管教方式!但爸媽應該是要同一陣線的,不是嗎?不論爸爸媽媽想要走自由派、高壓派、溫柔派....,但重點是爸媽應該是一致的!因為當不一致時,孩子當然知道誰是屬於比較「好講話」的。當犯錯了,找誰比較好過關,要隱瞞誰比較不會被處罰,孩子可能開始會「鑽漏洞」,有些事情選擇跟誰說,或是東窗事發時要逃到誰的旁邊。 甚至不一樣的管教方式,孩子也很混淆,有時候媽媽在,這樣是可以的,為什麼爸爸在的時候,這樣又不行了?到底什麼時候可以什麼時候不行?就像我們的這個孩子,父母不是沒有管教,而是管教不一致,讓孩子混淆了。孩子習慣活在自己的小世界中,陷入忘我狀態。所以「寵愛派」的在旁邊時,這樣的行為當然沒事,只是我忘了現在我身旁的是「管教派」的。 有的人會說扮白臉讓孩子至少有一個出口可以抒發,但為什麼會演變到孩子需要一個出口抒發呢?白臉的存在也是因為有黑臉的出現,為什麼不可以有智慧的管教,讓親子之間沒有隔閡距離呢?孩子在不同的階段當然會有不同的「比較容易傾述的對象」。但這對象不要是因為「比較出來的」,而是孩子自由選擇,想跟爸爸分享這件事,想要跟媽媽分享那件事,而當爸媽的管教一致,爸媽是同一陣線的。其實我們都清楚不論跟爸媽誰說都是一樣的,因為爸媽會一起合作,是最佳夥伴的,來陪伴孩子成長。爸媽們,請在同一陣線的來陪伴孩子吧! 教養中為何要一個白臉一個黑臉?你面對的是孩子而不是犯人!你是父母,而不是警察!誰想要一直跟孩子有距離?被孩子懼怕呢?為什麼不能兩個都是有智慧的父母臉呢?爸爸媽媽加油吧!會更有智慧的! (文章授權/梁蓓禎老師) 希伯來書 12:5~8 5你們又忘了那勸你們如同勸兒子的話,說:「我兒,你不可輕看主的管教,被他責備的時候也不可灰心;6因為主所愛的,他必管教,又鞭打凡所收納的兒子。」7你們所忍受的,是神管教你們,待你們如同待兒子。焉有兒子不被父親管教的呢?8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
國三那年因受不了長期被霸凌,加上聯考的壓力,痛苦的張立恩拿起美工刀準備割腕時,突然聽到一個憑空冒出的聲音,對她說:「妳還有一位神還沒去找。」接著跑出一幅影像,是張立恩讀教會幼稚園時,牆上的壁畫。因此她放下美工刀,隔天一放學就跑到教會,從此她的人生一件又一件的恩典奇蹟相伴……
南部地區日前發生駭人聽聞的市場弒母案,根據檢方單位了解作案動機,女兒只因母親反對其與現任男友交往就教唆男友下手殺害母親。許多人問:我們的社會到底怎麼了?
近年異軍突起,廣受全球年輕人愛用的手機影片社群應用程式「抖音」,因其在兒童、青少年用戶的隱私及安全保護機制不夠完善,遭美國罰款新台幣1.7億元,英國仍在調查中,未來恐面臨新台幣7億元的鉅額罰款。此事也同時凸顯未成年者在使用網路時的安全問題。
暑假是孩子們最期待的時刻,但對於家長來說,卻不免苦惱,該如何安排孩子的活動才適當?若預算有限,仍有辦法幫助他們善用這段時間精進嗎?其實平常在家庭中,善用一些小技巧,就能為孩子帶來一生受用無窮的學習!
「為什麼爸媽總是在和我作對?」、「為什麼身為孩子的你,不會多聽父母的話?」…
審美觀不同、價值觀不同、相處模式不同…,兩個世代相差2、30年,宛如兩個平行時空,真能好好「溝通」嗎?為什麼關係裂痕越來越嚴重?
現代人忙於工作、實現自我,使得家庭主流化成為當今社會更需要看重的議題,家中每個重要角色的運作及功能,也影響了一個家庭的氛圍及家庭凝聚力,而媽媽更是家中不可缺的重要人物之一。
在兩人的婚姻中,夫妻若忘了自己的位置與角色,即是向仇敵開了大門。忙著當父母而忘了夫妻角色,並用自己的方式處理問題,再恩愛的夫妻如他們也難敵試探。孩子出生不久後,他們離婚了,但事實是兩人內心沒一個是願意的…
十誡中的第五誡提到「當孝敬父母」,其對象針對成年子女,他們不受父母管轄,在各方面都超越父母;所以不包括仍在父母權柄及管轄之下的幼童。 神不喜悅成年子女輕視年邁的父母,或者嫌父母是重擔,所以吩咐我們要遵守這條誡命。父母衰老以後,比成年子女更貧窮、更軟弱,再也無法管教子女。 年邁的父母淪為社
十誡中的第五誡提到「當孝敬父母」,其對象針對成年子女,他們不受父母管轄,在各方面都超越父母;所以不包括仍在父母權柄及管轄之下的幼童。 神不喜悅成年子女輕視年邁的父母,或者嫌父母是重擔,所以吩咐我們要遵守這條誡命。父母衰老以後,比成年子女更貧窮、更軟弱,再也無法管教子女。 年邁的父母淪為社會弱勢,一旦離開家庭,生存就會受到威脅。古代以色列社會除了家庭,沒有其他老年福利政策。 父母成為弱勢,性命都操之在成年子女的手裡。兒女若忽略或不肯向父母盡孝,等於把父母推向死亡。所以,舊約把惡待父母的行徑定為死罪。 「打( nakah)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5節)「打」(nakah)是毆打父母,但沒有致死;拿來對照出埃及記二十一章12節「打(nakah)人以致打死(mut)的,必要把他治死」 ,結果很有趣。 兩段經文都使用同一個動詞。 12節提到有人「打(nakah)」某人,「致對方於死(mut)」,才要判死。反之, 15節提到有人只要一打(nakah)父母,就要判死。 舊約聖經提及,藐視年邁雙親就判死刑。罪行雖然很輕,倘若得罪父母,就會加重刑罰。 從聖潔法典(參考利未記十七章∼二十六章)第1節經文得知,聖經對藐視、咒罵父母的人發出嚴重警告。 「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原文是血;本章同)要歸到他身上。」 (利未記二十章9節) 上述經文告訴我們,孝敬父母、順從父母在古代以色列社會是關乎個人生死的議題。子女如果破壞跟父母之間的關係,等於是斷開連結於父母的「生命線」。死刑固然殘酷,但我們要明白,不孝敬父母會破壞賜生命者與受生命者的關係,罪加一等。 值得留意的是,從十誡當中的倫理誡命來看,也只有第五誡(當孝敬父母)帶有具體的應許(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對此,使徒保羅指出:「『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以弗所書六章2∼3節) 「使你在世長壽」的應許,不但保障「活得長久」,也包含「過幸福生活」。可見,第五誡應許「凡孝敬父母的,神必負責到底」。 文章摘錄整理自《十誡-愛神愛人的屬天導航》 / 車俊熙 https://www.pcstore.com.tw/ezra/M49767202.htm (文章授權/以斯拉出版有限公司)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
考試季到了,學生選填志願時,當父母親和孩子選擇學校科系的想法不同時, 該如何面對處理?
「我永遠愛妳,妳是我這輩子最美好的一部份,妳可以救3個人,我永遠愛妳…」22個月大的女嬰索柏莉克在母親梅根的擁抱下安然離世,她貢獻出心臟、肝臟和腎臟,解救了3個家庭。這段女嬰最後被推進手術室的影片在網上瘋傳,點閱人數已超過900萬人次,醫護人員列隊高唱《奇異恩典》送女嬰最後一程…
長大後才有可能做大事嗎?事實上,這和「可不可能」無關,而是你是否「願意」接受神的挑戰。年僅大一的陳泓昇,雖然成長背景並不起眼,但因著願意接受挑戰,他成為人群中特別的存在。
美國奶爸格主,克林特‧愛德華(Clint Edwards)有講不完育兒經,身為3個學齡前小孩的爸爸,生活充滿歡笑與脫序。爸爸的眼光與角度果然跟媽媽不一樣…..
我们的心等候耶和华,他是我们的帮助、我们的盾牌。我们的心因他欢乐,因为我们倚靠他的圣名。耶和华啊!求你照着我们所仰望你的,向我们施慈爱。 -诗篇33:20-22
我们的心等候耶和华,他是我们的帮助、我们的盾牌。我们的心因他欢乐,因为我们倚靠他的圣名。耶和华啊!求你照着我们所仰望你的,向我们施慈爱。
-诗篇3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