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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堂專欄】表達愛的家庭文化

經文/以弗所書 5:20-24 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有一對夫婦長期和諧相處為人津津樂道,當地的一位記者問及幸福婚姻的秘訣,丈夫向記者解釋說:嗯,這就要從我們的蜜月說起了。我們到大峽谷度蜜月,原本我們是要騎驢子到峽谷底,不過才走了沒多久,我太太的驢子就跌了一跤,我太太安靜的說:「第一次。」再次上路以後沒有多久那隻驢子又跌了一跤,我太太又安靜的說:「第二次」,還沒有半里路驢子又跌跤了,這時我太太拔出她的左輪手槍斃了那隻驢子。我很不認同她的行為,於是開始與她爭論,這時,我的新婚妻子安靜的對我說:「第一次」…。關於夫妻間的有趣笑話很多,人心裡以為的、想像的,跟真實生活有很大的差距,而且人人都能笑出來,表示心中很有感觸…。 一、家是學習愛的地方 家是人第一個感受愛、學習愛的地方。家是孕育生命照顧生命的地方,一個小嬰兒就知道有人會照顧他、讓他吃飽,有人會抱他、讓他舒服、尿布濕了會有人處理、會哄他睡覺、會為他預備一切。一開始他就用他唯一會的「哭」來溝通,來跟照顧者說話。「家」對我們的撫育,是我們最先感受到與學習到什麼是「愛」的地方。一個一歲多還不會說話的孩子,某一天我們聚餐,爸爸說話大聲了一點,她就馬上哭了,老爸好無辜地笑出來說:這樣也不行?生命總是在搜索愛,他分得清楚什麼是愛、是溫暖、是喜悅,這些都讓他知道自己是被愛的、是重要的,都成了他心裡的基底安全感、自信心重要的經驗元素。很多愛的「畫面」與「習慣」永遠都不會忘記,家裡愛的互動畫面,會存在心中,我們會學習和複製在自己新的家庭裡。   二、愛的文化有差異 1.「愛的成員」創造愛的文化: 愛的家庭文化,最重要的是家庭成員,要先有「愛」的互動,才會建立愛的家庭文化,而每個家庭愛的表達都不一樣,這就是難的地方。「家庭文化」是家裡最重要的人塑造的,其他成員會跟隨,無論是家庭文化、公司文化、小組文化等…,都是如此。人人出自不同的家庭,源於不同的家庭文化,愛的表示就有不同與差距。   一對夫妻喜歡吃蘋果,丈夫每天都會削兩個蘋果,一人一個,她喜歡這溫馨浪漫的感覺。只是她發現他總是先把兩個蘋果各咬一口,然後再遞給她一個,為此,她納悶了好久。終於有一天,趁他出去接電話的時候,她拿過他的蘋果咬了一口,感覺不如自己的脆甜可口,才明白丈夫把好的留給他的心意。   另一種差距是「性別」差距,家裡總是有夫有妻:爺爺奶奶、弟弟妹妹,我們密切的相處性別差異也會讓「愛」的表達,思考溝通模式很不同。 2.「克服差距」創造愛的文化: 上週我有分享「同理心」:認同他人經驗,尊重對方的感受,男性傾向理性分析、智慧邏輯,因此愛講理、尋求合理解決問題、不注意細節、看大方向。女性傾向沒有安全感,尋求被同理接納被認同,就會被改變。   對男性你讚美他的想法,崇拜他的所思所做,就是愛的表示;對女性,你表達對她的心意和感覺,當她覺得被你瞭解了,就會得安慰與鼓勵,這就是你對女性表達愛的方式。太太抱怨先生:「你一點也不了解女人的心,總不願意講我愛聽的。」先生:「好嘛,你愛聽什麼就提醒一下吧。」太太:「至少稱呼得改一改,不要老叫『老婆』,叫三個字的,親熱一些的。」先生:「我明白了,老太婆…。」這也是有趣的例子。男性常常希望聽見「重點」,即使是你兒子,他也會希望溝通很有效率,不要囉唆。媽媽常常跟爸爸講話受挫,就找兒子講,結果兒子也說:媽媽請妳講重點,不要太囉嗦,媽媽感到悲從中來,連兒子也這樣對我…,當你不聽她的感覺與過程,就無法接納她的感受與心情,她就沒有被愛的感覺。   兄妹吵架也是如此,原本玩得好好的,妹妹大哭,哥哥說:「妹妹躲在棉被裡我沒有看到,一腳就踩上去,所以妹妹就哭了…」,哥哥說:「哪裡不好躲,躲在棉被裡,我又看不到當然踩上去。」他的意思是說:躲在棉被裡是不對的、是危險的,所以被踩到是必然的,誰叫你做錯的選擇。他關心事情要解決,以後不要發生。   但是妹妹其實只想要聽見:「你有沒有受傷?對不起,很痛吧!」等理解感受的話,其實就沒有事了。甚至女性聽力比男性好,所以女生比男生敏感。女兒常常感到爸爸吼她:聲音裡的不悅、怒氣、不耐煩等…,都聽得出來。兒子就顯得遲鈍,棍子都拿出來他還在看電視…,媽媽已經快要用吼的音量警告他快點完成功課了,他竟完全沒有聽見!這些都是家庭日常,從男女性的溝通差異,就可以發展出很多互動的模式,留意這個角度,會容易向對方表示「愛與親密」。   三、聖經怎麼說? 從以弗所書 5 章 20-33 節的經文中,我們歸納出:聖經對家庭中男性與女性的角色是有教導的,雖然我們想到的就是女性要「順服」丈夫,男性要「愛」妻子,為妻子「捨命」,然而現代女性可以做一切男性可以做的事,男性卻不一定能做女性可以做的事,這個聖經原則仍然適用嗎? 1.丈夫是頭: (A)頭的定義:丈夫、基督=頭。是首要的地位與角色:強調其責任與保護的職分,並不是貶低女性的地位與角色,(不只是權力,每一個權力必定帶來責任)。聖經中的為首:基督的榜樣、受苦、洗腳、服事、作僕人。當你看見聖經中神對男性創造的心意是帶領者,你就知道男性為何如此不細心,常常忽略感受,如此需要自己有聰明智慧、喜歡解決問題、邏輯思考、理性分析、接受挑戰、不看細節等,若太受困於細節情緒與感受,就很難有遠見與做對的決定。家庭有好的領導,帶來家庭的和諧與幸福,壞的領導使生活一塌糊塗,因此領導是家庭生活成功與否的關鍵。 (B)頭的權柄與責任:?突現丈夫角色的重要性。?領導真義:主權、管理、責任、關愛、照顧。?神的主權與決定:無論丈夫作的好或是不好、神並沒有把此職分給女人。?女性當有的回應-順服與尊重神的主權與決定、甘心樂意、肯定順服丈夫、如同順服主、並盡全力來助其夫扮演好這個角色、對神交帳。尊重神在次序上先造男人,聖經明禁女人管轄男人(提前 2:11-12)。?領袖的職分:不是對妻子有操縱權,領導是一種達成目標的方式,不是發號施令而已,是負起責任與擔當,出了問題神先追討領導的責任。?管理不當:是領導與順服二者失調的原因之一,因此領導絕對不是自大、蠻橫、獨斷、耍威權。?「頭的權柄」─權柄是有限制的。 在神權柄之下、行使神給他的權柄與任務,不得任意放棄,不得濫用,並培養你的孩子,完成上帝的計畫。中國的父母過度寵愛男孩,不操練與要求、反而女孩較多被要求與操練,使男   人不能被培養完成上帝對男性領導的心意。聖經特別對男人在品格、道德、操守上作要求。所以,上帝的心意是:把丈夫放在家中為首,是要他負起領導和愛護的責任。   2.妻子順服: 創世記 2 章 18 節:「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箴言 18 章 22 節:「得著賢妻的,是得著好處,也是蒙了耶和華的恩惠。」在男性與女性的地位與角色中,女性是幫助者,這是她受造的目的,彌補、成全男性的不足,她是副手、是執行者。   「上帝對女人特別的愛」除了以弗所書、歌羅西書 3 章 19 節:「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她們。」彼得前書 3 章 7 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原文是知識)和妻子同住;因她比你軟弱(比你軟弱:原文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樣,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使你禱告沒有阻礙…」是指要敬重妻子的意見。這是神對女性最大的愛。   「愛自己」是因為女性是男性身上的一部分「自己」,無法不愛,無法忽略,「捨己的愛」中,夫妻間總有被改變的、也有無法改變的事,接納的最高處就是「忽略」,這就是捨己最好的詮釋。   「保養顧惜」可以做個比方:若是我們看見男性如何對待他的愛車,就會明白什麼是保養顧惜,有「專注」,一刻也不想移開視線,用套子套起來,怕它風吹雨淋,隨時保持它的美麗,維持它原本的美麗的意思。而「苦待」就是保養顧惜的相反,是不注意、不理睬之意。上帝要「幫助者」帶順服權柄的記號:女性的力量身材就是比不過男性,這是神要我們謙卑順服。女性因為是幫助者,就好容易看見男性的缺點,因為看見才能知道在哪裡幫助,目的是幫助,不是挑剔控告,這是神不允許的,「我不准女人轄管男人」甚至打壓男性,自己取代神賦予男性的角色與職任,都不是神的心意。   神要女性「敬重」丈夫,意思是你幫助他做好一切,卻要把榮耀歸給他,讓他得著自信,更有能力做好管理者角色。丈夫得榮耀就是自己得榮耀,二人成為一體,這是婚姻的重要部分,婚姻裡,是一個團隊,一起得榮耀,婚姻不是講究公平,誰對誰錯,唯有「順服與捨己」才能做到合而為一。 具備婚姻的專業能力,經營「愛的家庭文化」。這些看似不合理的互動學習,很明確的這是「愛的文化」,愛就有不合理的內容與不公平的成份,一切合理不就是正常,聖經說:「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有什麼可酬謝的呢?」(路 6:32)神給我們能力愛不可愛的人。這就是愛了。而職場上每一種角色都有他的專業能力,使他的角色可以往正向發展,往成功發展,無論你在婚姻裡,家庭關係中多久,你都當更專業學習你的丈夫(妻子)的角色,使家庭結出美好果實。「成果」都是從一點點的改變開始,使家庭生活,人際的關係可以往正向發展。   (文章授權/永和禮拜堂) https://www.yhchurch.org 神能將各樣的恩惠多多的加給你們,使你們凡事常常充足,能多行各樣善事(哥林多後書9:8)。請支持今日報媒體事工,謝謝您~(點此奉獻)  

【七千人網誌專欄】向自己傳福音

畢哲思在他的幾本書中都寫到每天實踐向自己傳福音的重要性。 他在《恩典的操練》(The Discipline of Grace)中寫道:「當你開始認真追求聖潔時,你會開始意識到自己是一個多麼可怕的罪人。 如果你沒有穩陣地扎根於福音,也未曾學會每天向自己傳福音,那麼你很快就會在你追求聖潔時灰心和懈怠。」他還概述了這個做法:「那麼,向自己傳福音,就意味著你不斷正視自己的罪惡,然後通過相信耶穌所流的寶血和祂公義的一生逃到耶穌那裡去。 這意味著你再次藉著信心把這事實應用在自己身上:耶穌完全滿足了神的律法,並為你獻上了挽回祭,因此神聖潔的忿怒不再針對你。   他在《可敬的罪》(Respectable Sins) 這本書中引用自己的生活作為實際例子。以下是他每天向自己傳福音的方式:   由於福音只是給罪人的,因此每天開始時我先要意識到,儘管我是一個聖徒,但我仍然每天都在思想、言語、行為、和動機上犯罪。如果我發覺我生活中有任何細微或不那麼細微的罪,我就向神承認這些罪。即使我的良心因沒有察覺到任何罪而沒有向我提出控訴,我仍然向神承認,我並沒有全心全意去愛祂,也沒有愛我的鄰舍如同愛自己。我為到這些罪而悔改,然後我應用一些具體的經文,它們向我保證,神赦免了我剛才所承認的那些罪。   然後,我將聖經中神赦罪的應許擴展到我的一生,並對神說,在那審判的日子,我能安然站在祂面前的唯一希望是耶穌為我的罪所流的寶血,以及祂為我而過的公義生活。愛德華·莫特(Edward Mote)在讚美詩《堅固的磐石》中美妙地表達了基督為我所做的雙重工作:「我的希望建立在耶穌的寶血和公義上。」幾乎每天,除了反思聖經中對赦罪的應許外,我都會說那些話。   我用什麼經文向自己傳福音?這裡是一些我所選擇的經文:   「東離西有多遠,祂叫我們的過犯離我們也有多遠。」(詩103:12)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賽43:25)   「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6)   「祂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羅4:7-8)   「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羅8:1)   還有很多其他的經文,包括詩篇130:3-4;以賽亞書1:18;以賽亞書38:17;彌迦書7:19;以弗所書1:7;歌羅西書2:13-14;希伯來書8:12和10:17-18。   無論我們使用什麼經文來向自己保證神已赦免了我們的罪,我們都必須認識到(不管這段經文是否明確地指出),神赦罪的唯一基礎是基督為我們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寶血。正如希伯來書的作者所說:「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9:22),上下文清楚表明,正是基督的寶血為神赦免我們的罪提供了客觀的基礎。   節譯自“Faith Hacking: Preaching the Gospel to Yourself” https://www.challies.com/…/faith-hacking-preaching-the-gos…/   (文章授權/七千人網誌/提姆·夏利) 誠摯的邀請每位讀者以奉獻來支持這份新聞媒體,並且為我們加油打氣,讓每一個神所賜福的事工,化為百倍千倍的祝福。謝謝您~(點此奉獻)